5次NBA总冠军,2次当选NBA最佳防守球员,7次入选NBA全明星防守阵容,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连续7届篮板王,要知道,这是对一个身高201cm,99.8kg的“小块头”来说,没日没夜地在208+,130kg+长人的肌肉群里拼杀,这样的难度有多大?这样的记录有多难打破?
从80年代开始,只有一位比他矮,却比他壮的“篮板王”,那就是大屁股巴克利,那也是仅仅只有一次,比他高一点的有“本·华莱士”,却仅仅也只有2次篮板王罢了,连续7届篮板王,不是简单的“放弃进攻”能够解释清楚。
放弃进攻,并不是他不会进攻,要知道,他在大学里的三个赛季的平均得分有25+,要知道美国大学篮球可不是盖的,至于为什么这样一位中规中矩的篮球员为何会演变成一位嗜血篮板的“奇葩”,或许你能从他的书“我行我素”中才能理解。
7个赛季里,最少的一个赛季,他也能带出14.9的场均篮板记录。这么奇异的记录,只有像他一样拥有超能力的人才能办得到。当你还在忙着卡位时,他已经能轻易绕过你的防守,当你还在忙着卡位时,他已经能学到提前判断球的落位,当你还在忙着卡位时,他已经能利用多次拨球,把球收入囊中。如果说一个人能把篮板球演绎成艺术,那罗德曼一定是。
罗德曼在场上的功能性不仅仅体现在篮板球上,还有防守,更重要的是他对“气势”的控制,如果说加内特,乔丹等是用“话语”来打击对手,罗德曼便是用“身体语言”提升队内氛围,用身体语言打击对手中的最强者。
你看那牛皮糖式的防守,不断地挑衅对手的心智,不断地破坏进攻者的节奏,当你真的挥起大肘时,你发现上当了,可惜哨声已经响起,你会傻傻的看着他鼓起掌来,不仅仅是为了裁判的判罚,更为了自己的勇敢而鼓掌。那充满气势的篮板,那不顾一切的救球,出其不意的盖帽,不顾一切的造进攻犯规,只有他,他做到了,用他那独特的身体语言来表达他对赢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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