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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危险了!
拐卖儿童的事情居然在德清也发生了!
这个可怜的小女孩短短四天就被转卖了两次!
幸运的是,她最终被解救了。
昨天上午,浙江湖州德清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在去年10月的武康三桥儿童拐卖案终于宣判,拐卖人的身份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再次强调,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
3岁女童家门口失踪
25岁的卯先生是贵州人,带着妻子孩子在德清武康三桥打工。
2015年10月31日,卯先生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女儿香香不见了。妻子韩女士告诉卯先生,她在当天下午还看到七八个小孩子在家门口一起玩耍,香香应该就在附近。
天渐渐暗了下来,可是香香还是没有回家。卯先生一家找了两个小时没有找到香香。最后,卯先生选择了报警。
居然是邻居干的
香香失踪两三个小时仍未归,卯先生预感孩子可能被人拐走了。
经过警方连续三天的调查,在卯先生家附近的监控里发现,当天下午3点30分左右,卯先生的邻居蔡某带着香香出现在监控镜头中,但15分钟后,蔡某再次出现时,香香已经不见了。虽然视频只有短短的几秒钟,但是足以证明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短短四天,女童两次转卖
随后,办案民警迅速控制了蔡某。
在审讯过程中,蔡某交代是她抱走了香香。蔡某说,她在当天下午将香香骗到了三桥毛竹市场,以16000元卖给了王某。
11月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武康三桥的家中被民警抓获。经审讯,王某交代她买了香香后,又以2.5万元的价格将香香转卖给了远在江苏的小姑张某。
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11月4日下午4点香香被成功解救。
11月4日晚上8点30分左右,在被拐卖了四天四夜后,香香平安回到德清家中。
大快人心!收买女童者也被判刑
昨日上午,女孩父亲卯先生从县人民法院得知一个消息,直呼大快人心,原来是这起拐卖儿童案终于宣判,而拐卖者与收买者均被判刑,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院判处蔡某有期徒刑5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2个月。此外,张某在没核实清楚被拐儿童身份的情况下,仍以2.5万元的高价予以购买,应视为其明知该儿童系被拐儿童。法院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
《刑法修正案(九)》
自2015年11月1日起,《刑罚修正案(九)》正式施行,该修整案对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进行了修正,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由原本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加大了对拐卖儿童犯罪的买家的处罚力度。
据了解,该案是德清首个判处收买被拐儿童者实刑的案件,亦是法治的一次进步。法院在打击拐卖的同时,也严厉打击了买方,两头并举,根治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
最最重要的是,家长们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人贩子有机可乘!!!
据德清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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