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资讯台5月18日消息:中国食品报网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3批次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8号)显示,抽查样品中,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企业四平市同利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广式香肠被抽查为不合格。样品生产日期为2015年11月8日,不合格项目为胭脂红,标准为不得检出,实际检测为0.00137g/kg。
2016年5月16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发布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四平市同利德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八十一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合计人民币五万零八十一元整的行政处罚。
通告显示,国家食药总局2016年第8号通告中,涉及四平市同利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香肠”(生产日期:2015年11月8日),检验结论为胭脂红不合格。
2015年12月22日吉林省食药监局收到国家总局第8号通告中四平市同利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香肠”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四平市食药监局立即对该企业下达全面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经辖区监管部门调查:四平市同利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香肠”(生产日期:2015年11月8日)共计20公斤,已销售15公斤,剩余的5公斤已被厂家召回进行销毁。目前,企业整改后,当地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
来源:吉林省食药监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