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四十一团1965年秋,中共中央东北局鉴于中苏边界日趋紧张的局势,向中央建议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66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所属的万余名名复转官兵分批到达黑龙江边境的29个农(牧)场,农建第一师(祝黑河地区)和农建第二师(驻合江地区),共辖9个团。196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中发[68]98号”文件发出了“关于建立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批示”。同意将原东北农垦总局和黑龙江省农垦厅所属的农场以及农建一师、农建二师合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执行屯垦戍边任务。1968年6月30日,沈阳军区根据中共中央“六一八”批示,成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从沈阳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从沈阳军区各野战军、旅大警备区、军区炮兵、军区工程兵等单位选调干部,分别担任兵团各师、团的主官和师团机关领导。兵团司令员由黑龙江省军区司令员汪家道少将兼任,40军副军长颜文斌少将任兵团第一副司令员,主持兵团工作,辽宁省军区副政委程克廉大校任兵团第一副政委,张忠志任兵团参谋长,段景岳任兵团政治部主任,赵保全任兵团后勤部长。中央军委后调任外长山要塞区政委任茂如少将任兵团政委,刘竹轩、王统、臧公盛、屈太仁任兵团副司令员,蒲更生、李子文兵团副政委。沈阳军区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任职的现役军官共有3000多名。

编制

1968年6月30日,沈阳军区党委据中共中央“六、一八”批示成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从大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从沈阳军区各野战军、旅大警备区、炮兵、工程兵等单位抽调部分有实战经验的指挥员,分别担任兵团各师、团的主官和师团机关领导。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时,共接收国营农、牧、渔场93个,合编为5个师(辖58个团)、3个独立团,即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五师,直属独立一团、独立二团、独立三团。

一师辖一团(锦河农场,爱辉县)、二团(新华农场,爱辉县)、三团(红色边疆农场,爱辉县)、四团(库尔滨农场,逊克县)、五团(五大连池农场,德都县)、六团(二龙山农场,德都县)、七团(赵光农垦局,北安市),共7个团。

二师辖八团(二九〇农场,绥滨县)、九团(绥滨农场,绥滨县)、十团(江滨农场,萝北县)、十一团(军川农场,萝北县)、十二团(名山农场,萝北县)、十三团(延军农场,萝北县)、十四团(青年农场,萝北县)、十五团(宝泉岭农场,萝北县)、十六团(伏尔基河农场,鹤岗县)、十七团(汤原农场,汤原县),共10个团。

三师辖十八团(友谊农场,集贤县)、十九团(五九七农场,宝清县)、二十团(八五二农场,宝清县)、二十一团(八五三农场,宝清县)、二十二团(饶河农场,饶河县)、二十三团(八五九农场,饶河县)、二十四团(胜利农场,饶河县)、二十五团(七星农场,富锦县)、二十六团(抚远渔场,抚远县)、二十七团(勤德利农场,同江县)、二十八团(二九一农场,集贤县)、二十九团(集贤农场,双鸭山市)、三十团(万宝农场,桦川县)、三十一团(曙光农场,桦南县)、三十二团(北兴农场,勃力县),共15个团。

四师辖三十三团(八五四农场,虎林市)、三十四团(八五八农场,虎林市)、三十五团(和平农场,虎林市)、三十六团(八五〇农场,虎林市)、三十七团(八五六农场,虎林市)、三十八团(农垦部实验场,虎林市)、三十九团(云山农场,虎林市)、四十团(八五一一农场,密山市)、四十一团(八五五农场,密山市)、四十二团(八五七农场,密山市)、四十三团(兴凯湖农场,密山市)、四十四团(八五一〇农场,鸡东县),共12个团。另辖独立一营(龙头种马场)。

五师辖四十五团(鹤山农场,嫩江县)、四十六团(跃进农场,嫩江县)、四十七团(大西江农场,嫩江县)、四十八团(铁峰农场,嫩江县)、四十九团(尖山农场,嫩江县)、五十团(前锋农场,嫩江县)、五十一团(荣军农场,嫩江县)、五十二团(旭光农场,嫩江县)、五十三团(红五月农场,嫩江县)、五十四团(克山农场,克山县)、五十五团(查哈阳农垦局,甘南县),共11个团。

兵团直属独立一团(嘉荫农场,嘉荫县)、独立二团(铁力农场,铁力县)、独立三团(红色草原农垦局,安达县),共3个团。

1968年8月,原北京市公安局所属音河农场划归兵团领导,为五十六团。同年11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同意,兵团开发抚远荒原。12月兵团决定二师、三师、四师分别负责包建六个新团,其中二师包建前进团,三师包建东方红团、向阳团和五七团,四师包建青龙山团和红卫团。

1969年7月15日,经沈阳军区报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同意组建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8月19日,兵团确定正式组建六师,将原属三师的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团和在抚远地区新建的六个团拨归第六师建制,同时授予新建的6个团番号:原东方红团为五十七团,原向阳团为五十八团,原青龙山团为五十九团,原前进团为六十团,原五七团为六十一团,原红卫团为六十二团。

1969年11月24日,兵团决定,原兵团直属独立一团,独立二团划归二师领导,原兵团直属独立三团划归五师领导,原番号不变,从197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领导关系。同年12月,五十八团内迁至二十一团五营地区,隶属于三师领导。

1970年1月,经沈阳军区批准,兵团在原宝山农场组建二十六团(步兵团),在原汤原农场组建六十三团(炮兵团),由兵团直接领导指挥。同年2月13日,兵团决定一师独立四营改编为六十四团(晨清农场,孙吴县),五师五十五团的一个营划归为五十六团,五师五十五团分出部分编为六十七团(金边农场,甘南县),分别隶属于一师和五师领导。5月25日,兵团决定将五师五十五团的二、三、四营编为五十团(丰收农场,甘南县),原五十团所属单位分别并入四十九团和五十一团。

1970年8月13日,经沈阳军区批准,兵团确定一师七团分为3个团,将七团的四、五、六营编为六十八团(建设农场),二团机关从新华农场迁至北安县赵光地区,将七团的七、八、九营拨归该团建制领导,二团原属单位缩编为一个营,划归一团建制领导,同年9月,二师十七团从汤原农场搬迁到萝北县蒲鸭河地区开荒建点(普阳农场),原十七团所辖区域移交给六十三团。

1971年1月,五十七团从抚远内迁到富锦县原七星农场大兴分场地区,在此基础上组建五十七团(大兴农场)。

1972年5月12日,经沈阳军区批准,撤销一师六十四团团部,其原属单位并入一师三团。

1973年7月14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一师四团缩编为一师独立二营,一师六十八团改为一师四团,六师二十三团反修营扩编为六十八团(前哨农场,抚远县),隶属于六师领导。

1974年9月11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撤销五师四十八团和五十二团,其所属单位分别并入四十九团和四十五团,从197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领导关系,同年12月14日,黑龙江省委批准撤销四师三十六团建制,其所属单位分别划并四师三十三团、三十八团、三十九团,从1975年3月16日起按新的领导关系执行。

到1975年末,兵团所辖6个师65个团,其中: 一师辖一团(锦河农场)、二团(红星农场)、三团(红色边疆农场)、四团(建设农场)、五团(五大连池农场)、六团(二龙山农场)、七团(赵光农场),计7个团。 二师辖八团(二九〇农场)、九团(绥滨农场)、十团(江滨农场)、十一团(军川农场)、十二团(名山农场)、十三团(延军农场)、十四团(向阳农场)、十五团(宝泉岭农场)、十六团(新华农场)、十七团(普阳农场)、独立一团(嘉荫农场)、独立二团(铁力农场),计12个团。

三师辖十八团(友谊农场)、十九团(五九七农场)、二十团(八五二农场)、二十一团(八五三农场)、二十二团(饶河农场)、二十八团(二九一农场)、二十九团(双鸭山农场)、三十团(江川农场)、三十一团(曙光农场)、三十二团(北兴农场)、五十八团(红旗岭农场),计11个团。

四师辖三十三团(八五四农场)、三十四团(八五八农场)、三十五团(庆丰农场)、三十七团(八五六农场)、三十八团(八五〇农场)、三十九团(云山农场)、四十团(八五一一农场)、四十一团(八五五农场)、四十二团(八五七农场)、四十三团(兴凯湖农场)、四十四团(八五一〇农场),计11个团。 五师辖四十五团(鹤山农场)、四十六团(跃进农场)、四十七团(大西江农场)、四十九团(尖山农场)、五十团(丰收农场)、五十一团(荣军农场)、五十三团(红五月农场)、五十四团(克山农场)、五十五团(查哈阳农场)、五十六团(双河农场)、六十七团(金边农场)、独立三团(红色草原牧场),计12个团。 六师辖二十三团(八五九农场)、二十四团(胜利农场)、二十五团(七星农场)、二十七团(勤得利农场)、五十七团(大兴农场)、五十九团(青龙山农场)、六十团(前进农场)、六十一团(创业农场)、六十二团(红卫农场)、六十八团(前哨农场),计10个团。 兵团直属二十六团(宝山农场)和六十三团(汤原农场)。

当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干部花名册

师 长:姜克忠

政 委:李义坦

副 师 长:张 和 邹自强 徐维臣 杨清海

副 政 委:焦 颖 童德山 王 琪 张 斗

参谋长:牛思惠

副参谋长:于英贵赵文才 李 斌

四 十 一 团(其它团略)

团 长:王宏阁

政 委:韩东升

第一副团长:管学华

副团长:郑恩喜、韩士君、刘海山、孙忠德

副政委:杨月村、牛永翠 朱怀英 谢景文 李正云

参谋长:徐 生

副参谋长:王明德

主 任:孙宝珠

副主任:杨桂林、张绍让

三营正教:王立宏

四营长: 申洪偏

干训队正教:蔡清儒

后勤处长:于继淮

沿革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四十一团现改名为八五五农场,是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密山市境西北部与宝清县、七台河市交界处。场部距密山市区30公里。金沙农场,以金沙河得名。

1955年10月,在省直属勃利种羊场基础上扩建而成。

八五五农场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密山市境
  西北部与宝清县、七台河市交界处。场部距密山市区30公里。八五五农场,原名金沙农场,以金沙河得名。1955年10月,在省直属勃利种羊场基础上扩建而成。1956年12月,划归铁道兵农垦局管辖。1959年4月,改为八五五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垦局。1963年1月,将一、三、五分场划出成立北兴农场;二、四分场与试验场仍为八五五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四师第四十一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改为“金沙农场”,1979年改为八五五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场管理局。八五五农场场区地处完达山山脉两侧,大部分场区位于完达山南侧金沙河流域。全场土地面积84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2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1992年粮食总产量5.16万吨。工业生产以采煤为主。全场总人口1.5万人。场部所在地金沙镇已发展成为农垦小城镇。
  八五五农场地处完达山东部的山间浸岗低山丘陵地带,地势为此区的山前台地,四周环山,地形起伏,岗谷交错,变化复杂,西北较高,东南较低,海拨最高为老黑背山683.7公尺,最低为120—130公尺。场区内有大砬子、老黑背、七里嘎、老爷岭、鹿山等山峰。耕地坡度较为平缓,一般在3°左右。农业生产队布局多为扇形,耕地集中于漫岗及沟壑水线两侧,便于机械作业。

现任:八五五农场书记:陈艳波 场长:黄邦涛

大事记

1915年前后,辽宁省一些富户(大联户)迁来此地雇人务农开荒。“李大联户”在大巴山一带,“刘大联户”在富源地区,“赵大联户”在奶子山附近,“符大联户”在王八脖子山前后,“赵禹田户”在现青年水库范围。后因交通不便,土匪猖獗,粮价暴跌等缘故,1919年前后相继离去。
  1938年日本移民“开拓团”的400余户来此开荒种地,北五道岗是山形开拓团,团长是熊谷伊三郎,南五道岗是长野开拓团,团长是平泽千秋,l945年“8.15”光复后撤走。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炮八师45、46团在开拓团撂荒地基础上,扩大耕地400多垧种植大豆, l950年秋赴朝后由密山县农场接收。
  1954年秋,农建二师又在五道岗开些荒地,1955年撤走后移交给县农场。
  1955年10月l日黑龙江省农管厅所辖的金沙农场在此建点。
  1957年8月金沙农场改归铁道兵农垦局领导,为三级制农场。
  1959年4月属牡丹江农垦局建制,易名八五五农场。
  1963年春体制调整,改为两级制农场,一、三、五分场划为北兴农场,二、四分场,实验场组成八五五农场,大型畜牧场退归富源公社。
  1969年2月八五五农场编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四十一团。
  1977年兵团撤消曾用金沙农场名称,l979年仍恢复八五五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