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创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现就我市开展2016年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创投大赛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面向宜昌市城区、枝江市广大社会组织征集优秀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发掘并宣传一批深受群众欢迎、具有一定影响力、公信力和专业服务能力的优秀社会组织。通过一定资金的扶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优秀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公益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二、参赛项目范围
(一)为老年人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空巢老人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其他满足社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二)为青少年服务项目,为青少年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益智、素质拓展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孤残儿童的照料;社区青少年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围绕外来务工子弟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困难救助、心理辅导、综合性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社会服务。
(三)助残服务项目,为残障人士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救助帮困服务项目,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有利于满足其提升生活质量和综合发展需要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支出性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服务等。
(五)其他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包括: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精神,有利于社区公益服务组织健康发展,有利于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有利于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提升,促进社区(村)和谐、社会和谐的服务。
三、项目评选数量与资金扶持标准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12个优秀公益服务项目,设一等奖3个,奖金3万元;二等奖4个,奖金2万元;三等奖5个,奖金1万元。
四、参赛社会组织资质及提交材料
参赛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交相应材料:
(一)已注册的社会组织:
1.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2. 开展实施过社会服务项目的优先;
3.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已更换证书(两证合一)的社会组织,需要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身份证三个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未更换证书(两证合一)的社会组织,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身份证四个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二)未注册的社区社会组织:
1.有良好的社区群众基础;
2.有开展实施过社会服务项目的优先;
3.需要提交以下材料:《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到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开具的备案证明、资质担保证明、资金监管同意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四个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五、项目标准
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广泛性:项目所回应的问题是广大社区(村)、居民共同面临的问题,且项目所解决的社区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社区中尚未开展足够的相关公益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具有推广的必要性;
(二)针对性:项目设计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有精准的定位,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50人;
(三)公益性:项目目标清楚、受益群体明确,公益特色鲜明,足够彰显公益慈善理念,充分体现非营利性,通过利用民间资源为群众谋利益,努力追求社会效益;
(四)可操作性:具备良好的社区(村)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五)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在资助期结束后有持续运作的可能,可在条件类似的地区推广、复制。
注:项目申请资金不得大幅超过所设奖项(有能力筹集资金配套的除外)。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6月中下旬)
相关市(区)民政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社会组织进行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创投大赛项目申报工作。
1、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
(2)已经注册的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社区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备案或资质担保证明、资金监管同意书。
(4)有过项目经验的社会组织可以提供项目实施的佐证材料。
2、申报日期:6月12日—6月30日
3、申报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所需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申报单位备案证明》、《申报单位资质担保证明》、《资金监管同意书》)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ycsshzzgyy@sina.com,文件需命名为“XXX(单位名)2016创投项目申报材料”。请各参赛组织密切关注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网站(http://www.ycsgyy.com/)、和公益园公众号(微信搜索“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加关注)的信息动态。
(二)项目优化(7月上旬)
由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组织专家评审团针对上报的项目申请书的需求、服务内容、受益群体等内容进行优化指导,提出指导性意见,让申报单位对项目书进行改进优化。
(三)创投大赛(7月中下旬)
1.初审:相关市(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对本级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项目汇总后报送市社会组织公益园。
2.大众投票:优化后的方案将在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开通投票。投票结果仅做参考。
3.市民政局组织专家团队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复审,筛选24个项目进入下一环节。
4.终审:各申报组织到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参加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创投答辩会。
(四)资金拨付
市民政局将本次创投所需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宜昌市汇众公益促进中心(后简称“汇众”),再由汇众向获奖的社会组织拨付资金。资金分两次拨付到社会组织账户。第一次拨付60%的资金,进行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
(五)项目执行(8月至2017年1月中旬)
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申报项目的项目书进行实施,切实服务于社区及社区居民。
(六)中期评估(9月至10月)
市民政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预期收益等进行检查督导。对于接受资助后未能按计划正常进行的项目将予以警示,严重者将中止项目,并追缴已拨付款项。
(七)总结评估(2017年1月下旬)
市民政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社区公益服务创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效,提炼经验,提出对策,形成综合评估报告。
七、不予支持的内容
(一)不支持固定资产(硬件设备)的购置;
(二)不支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项目和活动;
(三)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微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所获荣誉和奖励,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
(四)申请机构或项目实施机构有其它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须退出公益创投。
八、组织管理
宜昌市首届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创投大赛的主办单位为宜昌市民政局,承办单位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民政局、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其职责分别为:
市民政局:负责社区公益服务创投大赛方案制订,协调相关市(区)民政局保证创投大赛顺利开展;负责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评审。
伍家岗区民政局:指导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的大赛筹备及运行工作、协调解决创投大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对入选项目进行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等,指导入选的社会组织实施项目,并为项目执行单位提供有关项目执行的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
九、执行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2016年10月20日前,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达到40%,并报送中期执行报告至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市民政局进行检查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情况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复印件等。
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2017年1月20日前,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达到100%,并报送终期执行报告到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市民政局进行检查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情况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复印件等。
十、资金管理
(一)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项目奖励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二)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执行单位应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以项目申报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承诺为依据,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申报书所规定的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三)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将不定期对各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相关市(区)民政局需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审计,确保执行进度和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四)获选项目团队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承办单位不再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并追缴已拨付但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
十一、宣传和总结
(一)项目执行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感人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定期向市社会组织公益园报送项目简报。
(二)相关市(区)民政局和项目执行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制定宣传总结方案,树立项目典型,定期向市社会组织公益园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各项目执行单位于2017年1月31日前向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和市民政局报送该组织项目管理和执行总结报告。
宜昌市民政局
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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