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世锦赛男子200米比赛博尔特四连冠庆祝时发生一个花絮:央视转播摄像师宋涛脚踏平衡车跟拍,不料平衡车撞上了赛道边铺设的摄影轨道,平衡车失去控制,从后面铲倒了博尔特。不少人调侃说:能“干翻”博尔特的人终于出现了!
当时新闻虽然在社交网络上大肆传播,但是平衡车的安全性问题并未得到广泛重视,更多人还是将此事当做一个笑料一笑置之。
上个月,微博网友@江湖术士林宇轩 骑行小米九号平衡车发生意外导致骨折的事件再次让平衡车的安全问题回归到了大众的视野。
有的人指责该网友自己技术不行,没有佩戴护具,有的人指出平衡车本就不该上路,方便了自己的同时是在给交通制造麻烦,同时这也是一种危险的行为方式。
其实,小米九号平衡车已不再是第一次出问题,今年3月份微博网友@王奔宏 就使用小米平衡车导致左肘关节脱位并骨折。
对于该事件,九号平衡车给出了相关回应:
小米的官方在使用指南中也明确指出,需要严格佩戴护具。
当然,除了平衡车对人造成的安全威胁之外,还有这样的意外,比如平衡车自杀行为。
我们所听到看到的平衡车意外事故,并不是针对小米唱衰小米的一种方式,而是平衡车项目以及平衡车本身都存在的问题。
由于安全事故频发,很多开始讨论,平衡车是否该上路?
上海警方日前开始对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违法上路行驶进行了集中整治。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将按上限处罚款50元;而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北京也正式执行以下规定:使用电动滑板车或电动平衡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将被罚款 10 元,民警在作出处罚后,还将责令违法人立即改正,不得继续使用此类滑行工具。
其实,在法律法规明确出台之前,交警对于平衡车的整治也是积极的,毕竟这事儿真的很影响交通。
早在2014年市交管部门就表示,电动平衡车是一种新出现的、由动力装置驱动、用于人员乘用的轮式交通工具。从现行法规看,这种车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特征。机动车必须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依法登记后方准许上路行驶。因此,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等不得上路行驶。
我们真的需要平衡车来缓解交通吗?还是说这是创业者为培养用户需求打出的幌子?
准确来说,平衡车跟电动车是完全不同的产品,平衡车说白了是一个大玩具,是需要在特定场景下使用的,并且需要具备一定的使用常识以及熟悉注意事项。比如说,文章一开始提到的摄影师跟拍,或者是旅游园区内部巡逻,高尔夫球场等等这些封闭的应用场景,而不是面向对象为所有人,应用场景马路上随便乱跑。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有两类非机动车可上道路行驶: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除此之外,其他新品种非机动车只有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才能上路通行。
而平衡车既不属于道路交通法里面的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按目前的普遍归类,属于“滑行工具”。而《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最初的平衡车概念来自于美国,在国外,平衡车被定义为一款娱乐工具。但是不同的是,在国内,很多创业者已然把平衡车定义为短途代步工具,也就是说一款交通工具,当然更多的购买者也是把平衡车当做交通工具来使用的。那就会出现一个曾经电动车面临的同样问题,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否有相关许可。很明显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平衡车灵活性较高,制动性较差,现有的交通来看,并没有属于平衡车的路况分配。
国内目前很多平衡车制造厂商,技术标准不统一自然产品质量就不统一。一个产品概念出来之后,很多公司会跟进搅局,或者是说想要分一杯羹,但是为产品安全性问题买单的却是消费者。
此前,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在一份公开信中表示现在美国市面上所有的电动平衡车都不安全。从2015年12月1日到2016年2月17日,CPSC收到的报告中,一共有来自24个不同的洲,52起平衡车起火事件,造成超过2百万美元的经济损失,包括2间房屋和一辆车的损毁。
而针对平衡车安全性问题的举措当中,亚马逊向用户提供全额退款,并且下架了所有平衡车。
一个新的产品概念的诞生发展成长,必然要经历社会磨炼印证,目前从法律法规和使用场景来看,平衡车并不是缓解交通的新潮产业,而不过仅仅是特定场景下的娱乐消费品或功能替代品,并非大众消费品。
公众号:教训
作者: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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