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冯玮

大藏省主记官阪谷芳郎在《关于财政前途之计划的提议》的序言中即写道:“财政之妥然与否,实关乎国家盛衰安否。自去年日清事件发生以来,有关各方需要巨额之军费以进行军备扩张。当此之际,财政之经纶若舒缓一步,则可能酿成国家不治之祸害,致使国势陷入永久萎靡不振之境地,实令人诚惶诚恐。”因此,《关于财政前途之计划的提议》具有浓厚的“军事经济并行发达论”的特征,自然也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

按拙见,该“提议”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今后或数年间,需要新增经费支出。”“具体而言即以军备之大扩充为中心。日清战争使我国突然变成了强国之一,并因此增强了宇内各国之猜忌。为此,必须扩充能与强国对应之兵力;充实用于新领地之防务的兵力;防范清朝复仇之兵力等。此等兵备,必须在三、五年内完成。”“欧洲列强已改变对我国之外交面目,订立了三国盟约,并开始着手建造能游弋于东洋之坚固船舶。西伯利亚大铁道在五年内当可竣工。我国军备之扩张已刻不容缓。”因此,他提议首先从清朝赔偿金3.5598亿日元中拨出1.8亿元用以海军新增20万吨军舰;用以陆军进行炮台建设和武器改良;以及使常备军人数倍增。此外,作为“临时大计划”,他还“提议”从清朝的赔偿金中划出500万元用于设置制铁所。另外,对可以获取收益的铁道和电讯,他提议通过每年发行以1000万元为上限的公债筹措资金,进行扩充和改善。

二、“能抵偿上述经费支出之财源和民力之负担。”“提议”认为,1895年度“人均内地税负担额为1元58钱,若增至每人负担2元乃至2元50钱,当不会构成民力不堪负担之理”,并列举了可以增税的项目:地租、所得税、酿酒税、烟草税、海关税、登记费、森林收入,邮政电信收入,铁道收益等。由于除了酿酒税,其他项目增税均有难点,因此他提议用1896年度由地方税转为国税的营业税,以及酿酒税的增收税额填补。以后的岁入不足,则通过制定“烟草专卖法”应对。另外,“提议”还制定了以后10年“完全回收”军事公债的计划。

三、“顺应国费增加之增强国力的方法”。阪谷芳郎提出,增扩税收增强国力,“虽有诸多方法,但当务之急特别应大力开发交通运输之便,以促进工农商业之繁荣,应设立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充分润泽资本之融通。”他同时提出了具体目标:延长官营铁道线;实现已经建成的官营铁道复线化;改建东京中央停车场;延长北海道殖民铁道;在台湾铺设贯通南北的铁道线等;发展电话事业。此外,阪谷芳郎还提出了增加行政费用开支,新建、增设、扩充以下项目:工业学校、农业实验、蚕业讲习所、缫丝检查所、商品陈列所、商船学校;对航路开拓、海员培养实施奖励,扩增电信线路、普通邮政、领事馆,等等。他还同时提议进行日本银行、横滨正金银行的改革和扩充;改善普通银行业务;设立不动产专营银行(日本劝业银行、农工银行)和动产专业银行(日本兴业银行),重构金融体制。

以《关于财政前途之计划的提议》的实施为开端,日本正式开始了“日清战后经营”,各项经济指标和产业结构随之发生显著变化。

第一,如上述“提议”所述,“日清战后经营”“以军备之大扩充为中心”,其具体实施情况是:在总计5亿元岁出中,20%为陆军扩张费,使陆军从6个师团增加至12个师团;42%为海军扩张费,使海军舰艇吨位数从5万吨增加至25万吨。海军所占比重如此之高,显然同“日清战后经营”“计划大纲”的设计者阪谷芳郎的思想理论有关。后年,阪谷芳郎曾就发展壮大海军的意义发表了如下议论:“海军之扩张是关系国家安全之大问题,绝不是财政问题。军备问题犹如构筑堤防。河之彼岸即便加高一寸,则此岸之堤防若不相应加高,一旦遭遇洪水,河之此案自己必然洪水泛滥。因此之故,对岸若增加堤岸高度,此岸也必须增加高度。方今列强若扩张海军,则日本即便存在困难,亦必须相应扩张。”

随着“日清战后经营”的展开,如下表所示,日本军费开支逐年增长。

“日清战争”前后军费开支变化

项目

战前(1890—1893年)

战后(1897—1900年)

中央·地方财政纯支出

9.8%

17.3%

狭义军费开支

2.1%

5.3%

广义军费开支

3.2%

6.4%

数据来源:《明治大正财政详览》,东洋经济新报社,1927年。

注:狭义军费开支是陆军省、海军省经费。广义军费开支是常备国防经费 + 战争开支 + 军事扶助费 + 各类津贴 + 国债利息。

第二,军备扩充,当尽可能实现兵器、军舰自给,实现与之密切相关的钢铁自给,并加强铁道建设。阪谷芳郎的“提议”明确显示了这一认识。根据“提议”,明治政府制定了“官营制铁所创办计划”。当年创办的最典型的代表性企业,是1897年动工、从中国大冶矿山获取原料的“八幡制铁所”。同时,陆军制定了以军事为目的的《国有铁道扩张计划》。1906年,日本实现了铁道国有化。海军则从军备扩张计划的立场出发,积极推进1896年颁布的《航海奖励法》和《造船奖励法》。同时,还进行了电信改良。如下表所示,军备扩张使相关产业的建设费用急速增加。

“日清战后经营”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单位:千元

年度

土木事业

海运·造船

铁道建设

电信改良

制铁设施

产业奖励

96—97

9,934

3,155

12,843

4,151

1,289

139

98—99

12,460

10,268

16,108

3,678

4,758

227

00—01

8,151

19,529

34,979

4,158

13,302

886

02—03

10,028

48,414

32,536

3,232

1,481

1,481

合计

40,573

81,366

96,406

15,219

20,830

254,394

数据来源:明治财政史编纂会:《明治财政史》,吉川弘文馆,1971年。

第三,1895年4月15日,即《马关条约》签约前夕,山县有朋已向内阁递交了《军备扩充意见书》,提出:“今后即便恢复和平,以现有之兵备显然无法满足需求。因为,通过本次战争,我国将从海外获得新的领地。为了对其加以守备,需要对现有之兵备进行扩张,更何况我当乘连捷之势,不失时机地成为东洋之盟主。” 阪谷芳郎拟定的《关于财政前途之计划的提议》,也提出了加强殖民地“经营”的构想。因此,殖民地经营和扩张费用在“日清战后经营”实施以后也逐年递增。

“日清战后经营”开始后殖民地经营、扩张费用变化表 单位:千元

年度

陆军扩张

海军扩张

殖民地经营

合计

1896—97

46,810

69,278

5,959

122,047

1898—99

33,270

92,363

10,185

135,818

1900—01

33,980

56,993

15,350

106,323

合计

114,060

218,634

31,494

364,188

数据来源:明治财政史编纂会:《明治财政史》,吉川弘文馆,197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