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天猫的有个积分规则,就是你消费一定比例的钱就可以转化为天猫积分,而天猫积分则可以在购物时进行积分抵扣部分付款金额。

操作流程

但是天猫积分最高上限是5000积分,而这5000积分则需要消费1万元,这是在生日周期内;每个新注册天猫会员只需要完成一笔交易便可激活生日特权,享受双倍积分(生日前六天以及当天有效)。

陆地等团伙8人,在网上购买大量新账号,然后进行一次消费,大致步骤:购买--退款—软件修改账号生日日期,最终激活生日特权。

根据天猫积分规则来算一下,陆地等人至少完成了14亿元的交易金额;同样,要取得7亿多积分,保守估计,至少需要14万个天猫会员的账号来运作,因为每个账号最高积分只有5000。

到这里才是真正的重头戏,陆地团伙批量购买1万元虚拟商品,经过一番操作:发货、收货、维权退款、退货退款的交易,确认收货后那些新购的账号内就有了5000积分,并且这些积分不会因为后续的“售后服务”而收回。

最后一步就是变现了。

用这些新购的账号批量购买另一家或者几家店铺50.01元的商品,当然这些店铺其实是他们在控制,然后在付款的时候选择使用天猫积分抵扣付款金额,(5000积分=50元),这样积分就变成现金打到了他们控制的账户中。

2015年“双11”节前后,10月底至11月20日,陆地等8人团伙通过这个规则总共骗取705972000积分,套取671万元现金

2016年9月20日,江苏南通崇川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陆地等8人以非法占有,诈骗他人财物,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规定,以诈骗罪追究陆地等8人团伙刑事责任。

而其律师则称:“只能说他们钻了天猫积分规则的漏洞,是在规则允许下的交易。”他将为陆地等人进行无罪辩护。

如此巨大积分流动以及现金兑换,天猫为何没察觉?

其实这起事件并不是天猫报案,而是由另一起诈骗案引出。

有人认为:双“十一”期间,天猫完全有能力实时监测到这些交易;但为何天猫对此无动于衷?是没有检测到还是另有隐情?

2015年3月《华尔街日报》报道,时任阿里巴巴首席运营官(现阿里巴巴CEO)张勇表示,阿里巴巴对虚假交易采取零容忍态度。若被发现此类现象的店铺将会提出警告,如果再犯,将会下架店铺商品以及关闭店铺。

张勇还提到,“去年(2014年)‘双十一’期间,我们使用了一个探测程序,该程序可以实时确定此类交易的数量。所以,我们在监控室公布的GMV(商品成交总额)是剔除了所有虚假交易后的数据。”

那么就是说,在后台他们的检测下,如果突然在同一天或者近几天冒出如此巨大的积分流动(虚拟商品积分),并且还是在几个店铺之间来回产生,按照张勇的说法,天猫是绝对有实力检测出这些数据的异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