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军功的计算比较复杂,各个时期都不相同。一般而言以斩首、陷阵、先登、俘获作为计算标准,携带首级比较麻烦,一般都采取割耳的方式。至于军功的赏赐也不尽相同,赏格一般都是根据出征时临时制定的,仅以明朝为例,试做说明。

比如明朝永乐年间,实行“奇功”、“首功”、“次功”三等军功,获得“奇功”有四种情况,“突出敌背杀败贼众”,“勇敢入阵斩将搴旗”,“本队已胜、别队胜负未决、而能救援克敌”,“受命能任事、出奇破贼成功”;“首功”有三种情况,“齐力前进、首先败贼”,“前队交锋未决、后队向前败贼”,“军行及营中擒获奸细”;剩下的都是“次功”。

到明朝正统年间,有发生变化,开始打造“赏功牌”,分别是“奇功”、“头功”、“齐力”。凡是能够突破敌阵,斩将夺旗的,授予“奇功”;如能生擒或者斩首一个瓦剌兵,授予“头功”;如果点背,没有杀人,反而受伤,那么也能得个“安慰奖”,授予“齐力”。

当然杀得人不一样,赏格也不一样。如果遇到倭寇,海贼,按照规定“斩倭首贼一级,升实授三秩,不愿者赏银百五十两。”总体而言是北边为上,东北边次之,西番及苗蛮又次之,内地反贼又次之,倭寇、海贼最高。

但后来问题出现了,有人提出“两军格斗,手眼瞬息,不得差池,何暇割级?”因此后来除去斩首之外,又多出许多名目,比如“运送神枪,赍执旗牌,冲锋破敌,三次当先,军前效劳”,军功“冒滥之弊,至斯极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