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我国有七大群体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是未来城乡居民增收行动中的“活跃分子”,新农人位列其中!
想知道都有哪些群体吗?
让我们一起根据《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内容,了解与分析国家增收风向。
基本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保持持续较快增长,收入分配结构呈现向好趋势。当前,经济运行的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速成长,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正在不断创造出新的就业岗位,为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也正在向收入分配领域传导。
基本原则
坚持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
坚持多条增收渠道相结合。
坚持促增收与降成本相结合。
坚持鼓励创收致富与缩小收入差距相结合。
坚持积极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继续提高;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1.技能人才激励计划
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
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
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
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2.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
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能力
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
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渠道
3.科研人员激励计划
完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
改进科研项目及其资金管理
健全绩效评价和奖励机制
4.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
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
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创业成功率
探索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
5.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
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方式。
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
6.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
完善工资制度
健全差别化激励机制
明确福利标准和保障范围
7.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
推进产业扶贫济困
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
完善相关专项救助制度
实施六大支撑行动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完善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就业促进、技能提升、托底保障、增加财产性收入、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收入监测为重点,制定综合配套政策,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1.就业促进行动
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
有效提升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
不断提升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能力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3.托底保障行动
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提升精准兜底保障能力
扩大基本保障覆盖范围
4.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
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
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治保障
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
5.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
规范现金管理
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
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6.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
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完善收入分配统计与核算
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
强化组织实施
1.加强协调配合
2.鼓励先行先试
3.加强督查考核
4.加强舆论引导
关于新农人这个“活跃分子”
其中,关于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能力主要是定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教育发展的相关规划中。将来可能会有半农半读的农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而青年农场主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抬头人轮训等计划与项目会在全国范围内落地。一句话总结,职业农民依靠学习崛起,将来不是竞争者多了,而是合作同行互相进步的人变多了。
而“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一节中提到现代农业的增收方向,分别有以下几类:
1.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此形成规模,增加效率。鼓励采用节本增效的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此降低成本。
2.加快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改进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以此鼓励农民发展现代农业。
3.完善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以此延长农业产业链条。
4.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以此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5.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探索农业新型业态。
6.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鼓励农民共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增加经营性收入。
另外一些扩宽增收渠道的措施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的培育,农民工、大学生等人员返乡创业,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多渠道增加农民集体和个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权收益、资产收益。
《意见》中对新农人群体可以说是“寄予厚望”,但是并不是身为新农人我们就自然而然成为了增收“积极分子”之一,依然“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需要“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不过我们知道,将来会有更多同道中人,与我们一同成长与探索。待到农业体系日渐成熟之时,最先在现代农业辛勤耕耘的我们,总不会少了那一份应得的“增收”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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