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与美国同学解释我国的司法制度,说到我国的法官等同于官员,有其行政级别,对方讶异问:你们的首席大法官是什么级别?我说:是副总理级。对方大惊:还有比这个更加荒唐的么?我说:有,他没有上过法学院。”

在我看来,法律人的出身,与法治的关系,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与其看他的学历,不如看他的能力;与其看他的身份,不如看他的行为;与其看他怎么说,不如看他怎么做;与其看他从哪里来,不如看他向何处去。

所以,相比“大法官从哪里来”,我更关心“大法官向何处去”:与法治同行,还是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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