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五松等5位农民近3年来一直奔走在为古枣树讨公道的路上。
和枣树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花五松今年64岁了。这位河南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的农民没有想到,自己会作为第一位证人,见证中国第一起古树名木公益诉讼的庭审,为养育救活过无数乡邻的古枣树发声。
2016年12月9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河南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名被告分别是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村民委员会、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教育体育局、新郑市林业局以及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事情源于2014年1月16日,在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因工程占地需要,薛店镇政府工作人员和花庄村支书带着四五十人和7台小挖掘机,让花庄村的1876棵树龄百年以上的古枣树一夜之间“搬家”,无一存活。
中国绿发会要求被告恢复被毁林木,赔偿损失,追回遗失的古枣树,公开道歉,并在原址建立展示园作为警示。
“树木全部死亡”
因担心错过时间,凌晨4点多,花五松和其他村民,便在夜色中出发了。
这场官司,他们已经期盼了将近3年。而庭审持续了整整1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当天的庭审现场有两大争论焦点:一是政府此举是毁树还是“移栽”,二是这些古枣树是否应被保护。
“无论是采伐还是所谓的移栽,相关方都应该办理相应的手续。”中国绿发会认为,花庄村村委会及新郑市薛店镇政府与采伐施工队等,未依法办理和取得采伐手续,选择夜晚偷伐,且被采伐的古枣树数量极大。
花五松和其他几位花庄村村民在开庭当天分别出庭作证,讲述当晚的毁树经过,并证实了镇上和村里用挖掘机等工具,采用破坏性、毁灭性的方式挖掘古枣树。
薛店镇政府则坚称,他们不是毁树,是“移栽”,移栽地点位于“中华古枣树遗址保护公园”内,主要是为了保护。薛店镇政府工作人员此前对媒体表示,他们是与河南境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枣树移栽协议。
“古枣树被人为大量移植,移植后成活率非常低,这是枣农都知道的常识。”作为新郑红枣管理协会的农技师,花五松说,即便是移栽,也需要有科学的操作规范和一系列管护措施。然而,镇上聘请的这家公司根本不管古枣树的死活,被伐掉的枣树全部横七竖八地堆放在“保护园”内,最后是媒体曝光一个多月后才陆续栽上,“导致树木全部死亡”。
事实上,2010年9月,新郑市政府曾“对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1023亩古枣树实施文物级保护”,并设立保护牌。在该保护区内,100年以上的古枣树共17660株,其中树龄500年以上需要一级保护的古枣树就有691株。
按照《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3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其余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擅自砍伐、移植古树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损伤或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却称,对该片枣树林保护牌的设立没有参与,也不知情。
“打赢又怎么着”
“灵宝苹果潼关梨,新郑大枣甜似蜜。”新郑曾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红枣之乡”,红枣种植可上溯到8000年以前的裴李岗文化时期,全市曾有30万农民靠枣树为生。
新郑是沙土土质,有“上有摇钱树,下有聚宝盆”一说。其中,“摇钱树”指的就是枣树,“聚宝盆”指的则是花生。花银海是花五松的四哥,已经64岁。在他的记忆里,以前闹饥荒,他们背着百十斤的大枣搭煤车南下驻马店、信阳、汉口等地,将枣子换成粮食带回来,全家人才得以活命,“这些枣树比爹娘还亲,饥荒时爹娘都不一定能救命,但这些枣树能”。
正是这种出于对枣树的特殊情感,花五松、花银海等村民近3年来一直奔走在为古枣树讨公道的路上。
“砍树前没人通知,没人商量,突然就推倒了。”花五松说,因为这些古枣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村里一棵树还给了500元的补偿。但他还是心疼这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古枣树,“500多年了,上面还有保护牌,说没有就没有了”。
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花五松等人得知薛店镇政府和花庄村村委会并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随后又确认了薛店镇政府从未向新郑国土资源局申请相关工程的建设用地。
2015年10月13日,新郑市国土局对薛店镇第三社区幼儿园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不听劝阻,依旧强行施工。2015年11月16日,新郑市国土局又下达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抄告通知书。但直至本案开庭,施工仍未停止。
于是,花五松等5人提起民事诉讼,把薛店镇政府告上了法庭,但被法院驳回,理由是5位村民不能完全代表两个村民组的全体村民成员行使权利。
没办法,他们只能分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镇政府破坏原告承包土地行政行为违法”。2016年6月25日,郑州惠济区法院下发判决书,支持了这一诉求。
跑了两年多,官司终于打赢了,但镇上和村里没有任何一个人承担毁坏古枣树的违法责任。
“村干部直接和我们说,你们现在打赢了,打赢又怎么着?”村民张文治说,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被砍伐后的土地上建起了一所幼儿园,而“花庄完全小学”正在建设中。
“救更多古枣树的命”
村民们的努力和坚持,以及河南当地媒体的持续报道,让新郑古枣树的命运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文物保护志愿者彭保红的联络下,中国绿发会从2016年开始介入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同时在新郑设立了“中华古枣树保护地”。中国绿发会的诉讼请求包括恢复被毁林地的林木、植被,被告共同赔偿人文及自然环境损失,判令被告追回古枣树(树干)及其制品,在国家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等7项请求。
【焦点】庭审现场,几大问题引争议
1.村民说是“砍伐”,镇政府说是“移植”
“不是砍伐,是 移植 ,枣树随后被移植到薛店镇王张村中华古枣树园。”镇政府代理人表示,移植花费了数十万元。
“移植有技术要求,但现场的古树根上几乎就没有土。”绿发会代理律师、北京兆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建宏介绍,提起诉讼的时候,这批“移植”的古枣树大面积死亡,最近又去看,可以说全部死亡。“即便是移植,也需要相关的手续。”
花五松种了40年枣树,他现场告诉法官,移植这种上百年的古枣树,必须从树木根部以半径的7-10倍距离带土挖出,随后和泥糊、缠草绳、覆薄膜,方可移走。到了新址,浇透水,浇生根剂,成活率是有保障的。“现场的树,都是直接用钩机钩走的。”
“我们这枣树都不是自己种的,全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花五松伸出胳膊比划说,被砍伐的枣树一个人抱不住,而且为了让枣树结果,每年还要砍树干,限制它长太粗,“年龄大的树都是五六百年”。
2.是否有合法手续?
枣树被砍伐,是为了工程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使用的薛店镇好想你幼儿园成为原告追究的责任方。
幼儿园的建设者是市教体局,对此,教体局代理人表示,教体局不存在侵权行为,幼儿园用地由所在地镇政府提供,而幼儿园的建设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014年9月18日市发改委批准建设该所幼儿园。
市林业局代理人表示,这批树木砍伐没有办理相关的采伐证。之后,新郑市林业局对薛店镇政府作出补种滥伐株数5倍即9500株枣树的处理决定,因此不存在未依法履职的失职。
3.谁来承担责任?
谁来为这批古枣树移植后大面积死亡担责?绿发会诉讼请求包括被告立即停止继续实施毁坏古枣树、损害环境的行为,恢复被毁林地的林木、植被,或承担恢复费用,被告共同承担古枣树被砍伐后造成的人文及自然环境损失,赔偿具体数额以专业机构的评估结论为准。
此外,要求被告保留古枣树移栽地现场,在该址建立古枣树展示园,将被非法采伐、移栽致死的全部古枣树树干及其制品,陈列在园内,作为今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警示基地。后期维护管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旅游和文物局表示,标识牌上虽然写了旅游和文物局是责任单位,但并没有相关文件,该局对此不知情。
镇政府表示,对于无手续“挪”树,该赔付的也赔付了,愿意赔礼道歉,但没有建古树陈列园的义务。
截至发稿时,法院的判决还未下发。即使此次诉讼原告赢了,古枣树的命运也早已不容乐观。据媒体报道,新郑境内150年树龄以上的古枣树共有7.6万余株。但彭保红走访之后判断,新郑现在剩下的古枣树可能不足一半了,航空港区更是所剩无几。数量锐减的主要原因,一是枣树工艺品热销,村民出售枣木;二是政府占地,对原有的枣树保护不力。
这几年,新郑古枣树被毁的事件更是屡被曝光。2012年,孟庄镇后宋村数百棵古枣树被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雇的人连夜铲毁,回应称是为了扩增道路绿化带;2015年,孟庄镇栗元史村村支书史某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古枣树保护区内采伐200棵古枣树,建起了占地15亩的冷库。
新郑市政府也曾出台措施,加大古枣树的保护力度。2015年,“中华古枣树遗址公园”在薛店镇揭牌成立。该公园规划面积达42平方公里,总投资3亿元,预计在5年内移栽古枣树1万余棵,打造成生态健全、景观优美的乡村生态旅游景点。
巧合的是,这个公园,就是花庄村古枣树“移栽”过去的地点。如今,它真的成为了“遗址”。这片地里,还高耸着椿树和杨树,低矮的枣树很难获得充足的阳光。村民逐排数了数,栽种起来的古枣树已枯萎两年,总数也不足千棵。
庭审过后,花五松正在手写一封信寄给新郑市政府,“枣树养育了无数代新郑人,能救灾,能救命,谁毁掉枣树,谁就是历史的罪人”。
在他看来,最为迫切的,就是搞清楚新郑市还有多少棵古枣树幸存,“只有这样,才能救更多古枣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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