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从舜时开始,衣裳就有“十二章”之制。按汉代大儒孔安国的说法,十二章就是十二种图案即: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即雉)、藻(水草)、火、粉、米、黼(斧形)、黻。天子之服十二种图案都全,诸侯之服用龙以下八种图案,卿用藻以下六种图案,大夫用藻火粉米四种图案,士用藻火两种图案。上可以兼下,下不可以兼上,界限十分分明。这些图案的意义,古人说法也不一致,估计和古代巫术有关。“日”、“月”、“星辰”代表天,“山”古人认为是登天之道,历代皇帝都要到泰山去封禅,因而这四种图案是皇帝独用的。“龙”是王权的象征,“华虫”近于凤,这两种图案按先秦古制是天子、三公诸侯才能用的,天子用升龙,三公诸侯只能用降龙。而平民穿衣,则不准有文饰,被称为白衣,所以后来称庶民为白丁。
历代官服上的等级标志标记不尽相同。“十二章”古制后来被改革掉了。如明代官员的公服用花来表示。一品官用圆径五寸的大独科花,二品用三寸的小独科花,三品用二寸没有枝叶的散花,四品五品用一寸半的小杂花,六品七品用一寸的小杂花。八品九品没有花,大约就是上海俗语所谓的“呒啥花头”了。这是上朝奏事、谢恩时穿的。官员平时办公穿的常服图案又有不同:文官一律用鸟类来区别等级高低,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武官一律用兽类来划分上下不同,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这倒真应了旧时文武百官无非都是皇帝羽翼爪牙之说了。除此之外,冠饰、束带、佩带物等等,在在都以不同形制作等级之分。如清朝冠顶上东珠的多少有无,宝石的颜色大小,从皇子亲王到七品芝麻官,都按身份的尊卑贵贱有严格的规定。八品以下,珠也没有,宝石也没有,只是个光顶子。
作为真正可表官位、明身份之补服,乃定型于明代。据《明史舆服志》,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定,官吏所着常服为盘领大袍,胸前、背后各缀一方形补子。文官绣禽,以示文明;武官绣兽,以示威猛。一至九品所用禽兽尊卑不一,藉以明贵贱、别官品也。文官者: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鵣,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不入流者为练雀;武官者: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都御史、副都御史、各道监察御史、给事中等风宪官为獬豸(神羊)。除此之外,尚有皇帝作为赐服,特恩授予特定人物之赐补,为斗牛和飞鱼两种。自此,文武百官升堂办案,上殿面君,皆伴飞禽走兽于胸前身后,或可视为乃应验“殿陛之间,禽兽食禄”之谶语乎?而当时却绝无“人面兽心”之讥。似可表明中国古代“众生平等”、“六世轮回”等佛学理念之深入人心。
到了清朝我们也可以从帽子上看出官员的大小,按清礼仪,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顶珠者无官品;二为凉帽,无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后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绫罗,多为白色,也有湖色、黄色,上缀红缨顶珠。 清朝的礼帽,在顶珠下有翎管,质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则严行参处;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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