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首诊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老年人并首次被列入艾滋病防控重点人群。
01 医疗机构不得拒诊和感染者
2006年,我国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就已明确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医疗机构的就医权利。
2012年,国家卫计委印发文件要求,在不具备提供相关医疗服务诊疗条件时,医疗机构要及时将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转诊至定点医院,或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转诊等相关事宜;不适宜转诊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定点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到接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工作。
此次行动计划再次提出: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首诊(问)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诊、转诊和相关处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
02 老年人被列入艾滋病防控重点人群
据由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布的《2011年中国艾滋病疫情评估报告》显示,近年来,艾滋病感染者中,老年人感染艾滋病呈上升趋势。2000年至2011年1~9月,50岁及以上年龄组报告数增加明显,其中50~64岁年龄组人群报告数占总报告数的构成比在11年间增加7.5倍,从1.6%上升到13.6%;65岁及以上年龄组人群报告数占总报告数的构成比在11间增加约20倍,从0.34%上升到7.0%。
在此次印发的《计划》中,老年人首次与流动人口、青年学生、出国劳务人员、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一起,被列入艾滋病防控重点人群。
相关阅读:“十三五”期间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
1.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2.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
3.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
4.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累计接受中医药治疗的人数比2015年增加一倍。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