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县车道乡赵掌村,很久以前就流传着一位曾于清朝光绪年间随左宗棠、董福祥平定新疆,后擢升为“提督军门”的战将胡登花。经调查采访,证实此人确实属实。他于光绪九年(1883年)四月十一日捐银修建的(san)郎庙,虽然经过数劫,原建筑物被毁,后被群众们自愿集资重修,只有一件很简陋的庙宇。然而,胡“军门”捐银敬献的木匾仍然保存完好。牌匾的上款为“提督军门胡登花捐银”,题词为“莫求观鉴”,下有会首弟子的姓名及书者郡邑庠生杨官懋等,落款为“光绪九年四月十一日”。
董福祥
然而,《清史稿·董福祥传》载:董“授阿克苏总兵驻防哈城。未几,所部索饷哗变,戕营官胡登花......”董福祥任阿克苏镇总兵是在光绪十二年(1886年),胡登花时为营官,是总兵的属下。满清武将官阶,总兵官是正二品,其属下副将、督标、城守营为从二品。薛正昌先生所著《董福祥传》新疆战役结束与善后记载:“其部将张俊亦因公赏黄马褂,部将胡登花......副将以上将官均升赏有差。”这就是,胡登花生前仅仅是个从二品武将。提督军门是正二品从一品。而今车道乡堡子山上的毶郎庙内悬挂的牌匾,是光绪九年为纪念胡登花捐银修建庙宇时乡民所刻制,上款“提督军门胡登花”的称谓显然不妥。退一步说,如果胡登花曾任过提督军门,一则《清史稿》应有传;二则是死后朝廷追封,也只能是光绪十二年之后,绝不可能是光绪九年。所以可以所怀疑郎庙宇牌匾上款所书“提督军门胡登花”的头衔,是后人妄加的。当地群众,德高望重的七十四岁老人赵明山先生亦有同感。
所以认为,胡登花是否任过提督军门,并不是很重要,而重要的是他在随左宗棠。董福祥出关,收复被英、俄帝国主义侵占的祖国神圣领土新疆的战役中,战功显赫,勋劳卓越,官至副将和哈城守营职,被清廷授予“雄勇巴图鲁”称号。光绪十二年,由于所部索饷哗变而被杀害。清廷对烈士遗骸亦很重视,从几千里外的新疆哈城运回故里环县车道乡赵掌村安葬,至今坟茔保存完好。这座“提督军门”坟茔和胡登花捐银修建的郎庙的牌匾,不仅是胡氏后人的骄傲,也是车道乡赵掌村乃至环县人民的骄傲,我们不仅不能遗忘他,而且应该永远记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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