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希望收到的礼物是什么?”
——“我有你就够了呀 ?”
明天就是情人节了,你又准备秀/被秀恩爱了吗?
情人节大概是个单身狗承受暴击的日子
但有种情人,说法君认为不找也罢
说法君找了曾经播出过的这样几个案例
接下来进入专业的添堵时间
4年的婚外情,因为两万养老费而闹翻
张强(化名)和妻子李梅(化名)在福建省泉州市一家服装厂里打工,厂里的女同事陈惠(化名),和妻子李梅是老乡。5年前,50岁的陈惠当上了奶奶,张强喜欢小孩,经常往陈惠家跑,时间一长两人的感情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张强认为自己的婚姻太过平淡,而陈惠与丈夫的关系本就貌合神离。这样的关系持续4年后,陈惠感到不满,闹到张强家中,要他离婚,多次吵闹没有结果后,她提出让张强给她两万块钱养老费,张强拒绝了。
2016年6月28日晚上,陈惠再次找到了张强,张强受不了了,站起身掐住了陈惠的脖子,掐了10多秒左右,陈惠就倒在了地上。张强误认为陈惠被自己掐死了,便把陈惠扔进了窨井盖里,连夜逃走。好在陈惠只是晕了过去,后被邻居救出。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妻子的感化》
让她躺大货车下碰瓷,竟是为了爱
2016年3月到7月,多起针对大货车碰瓷的戏码在西安发生。犯罪团伙被警方抓获后,更让大家惊讶是,这碰瓷,竟是打着爱情的旗号。赵新旺今年47岁,河南周口人,自称并不缺钱,就是老夫老妻生活有点平淡。2016年春节前他用手机微信“摇一摇”功能,与李彩霞结识。32岁的李彩霞家在河南驻马店,一个循规蹈矩的家庭妇女,儿子已经11岁。一次投资她败光了家里全部积蓄,丈夫不依不饶,万念俱灰的她上网寻求慰藉,遇到了赵新旺。春节后李彩霞来到赵新旺的家庭旅馆打工,没几天功夫赵新旺的甜言蜜语就俘获了李彩霞。但是当着妻子儿女,双方没法明目张胆交往,所以打着做绿化的名号去了西安。赵新旺口口声声为了爱情才碰瓷,但在旁观者眼中如果他真的为李彩霞好,就不会让李彩霞干这种事。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戏外更有戏》
因恋爱受到阻拦,便策划杀人栽赃
出租屋里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死者名叫何漫漫,生前从事的是性工作行业。现场的证据都指向一个叫段刚(化名)的男人。段刚已婚,有着很规律的生活,一日下班回家时,他遇到何漫漫在路边拦车,愿意支付300元去机场,段刚接下了这单生意。后来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关系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然而,随着更深入的调查,真正的凶手张强浮现出来。张强是一名公司的经理,与段刚妹妹段丽(化名)是恋爱关系。但是这段感情,遭到了段刚家庭的反对,因为气愤段刚阻拦其恋爱,他精心策划了这场杀人案。何漫漫不幸成为了这个案件的受害者,段刚也没有想到,一段看似新鲜的情感,差点为他带来故意杀人的罪名。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命犯桃花》
在这三个案例中,当事人都因为生活平淡,而在家庭之外寻找着慰藉
但婚姻,不是一份冰冷的契约
更多的需要两个人用心去维护和经营
一时惊艳了你的人,不一定是最懂你的那个
感谢魏绍玲律师的法律支持
Q1.《婚姻法》中关于“出轨”有哪些规定?
A1.
答:首先,我要跟大家梳理一下“出轨”与法律规定的“过错”关系。大家常说的出轨行为有很多种,可能是一夜情,可能是与其他异性的暧昧关系,亦或是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等等。以上这些“出轨”行为当中,在离婚诉讼中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律上的“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时,受法律调整,所以不能单纯的以“出轨”一词与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混为一谈。一般情况下,轻微的“出轨”行为,受道德上的约束而不受法律的调整。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39条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做了禁止性的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进行了具体解释,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然,婚姻有忠诚义务,违反忠诚义务同样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Q2.婚姻中,发现一方出轨后,收集怎样的出轨证据是被法律认可的?
A2.
答:既然说到被法律认可的证据,那前提一定是此种“出轨”行为构成了上述内容所描述的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且是在离婚诉讼程序中使用的证据。
由于此类行为非常隐蔽,搜集难度较大,往往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经常因为收集证据不足,导致法庭无法采信证据,从而造成离婚诉讼要求赔偿的目的难以实现。因此,可以按照以下的方式搜集证据:
一、保存电子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收集这类证据可以用(LURKER软件)。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保存文字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
2、在公共场所,外遇方与第三者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所以采集这类证据,要注意合法性。
重点提醒,以上证据采集的手段需合法,否则很可能构成“无效”证据。
Q3.出轨离婚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被出轨方能否主张赔偿?
A3.
答:根据《婚姻法》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也会依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以“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在这衷心的祝福大家找到一生相伴的爱人,过个幸福的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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