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在今天早已经是整个社会丧葬习俗的主流,但是这样的成果是从建国之初到现在,自上而下甚至是政策性的支持下,才逐渐兴起的。火葬与土葬看起来,仅仅是半个世纪以来,现代文明与封建遗毒之间的交锋,但实质上在中国社会中,百姓采纳火葬的历史也非常悠久,甚至出现过与现在偷埋相对的“偷烧”的情况。
当代印度恒河边依旧存在的火葬
两千年前,自东汉开始,汉民族群体中开始出现了刻意为之的火葬,在那个倡导孝道治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而社会,这种背离了主流土葬方式的异端,是独尊于天下的儒家所鄙夷的。但是火葬的风气却并没有在主流价值观的抵制下消亡,反而是在随后的历史中愈演愈烈,尤其是宋元之后,禁止百姓火葬也成为了民事刑律中不可缺少的一条。古人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让他们对火葬的态度在与现代人走向了两个极端呢?中国人的火葬历史又是如何演变呢?
商周先秦:恶毒的惩罚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火葬在最初的中国历史上是及其恶毒的一种惩罚。商朝甲骨文的卜辞中就有:“燎,使人于岳”的记载,这里的燎就是将人烧死的燔祭,虽然看起来这样的行为很残忍,但是结合殷人尚巫的习俗,这样原始、粗陋,并非是以埋葬为主的焚烧行为,也透露出了在先民眼中焚尸所带有的某种神秘性,就像在电影《启示录》中,玛雅帝国屠杀其他部族进行祭祀活动一样,人类的尸体是奉献给上天最好的祭品。
以人作为宗教祭品的商代虎食人卣
如果说随着时间的推演,取代了商的周与前朝最大的不同,就是将社会制度从被神主导变成了人为秩序对于整个国家的规范,尤其是在周公之后,尊卑制度的逐渐完善也悄然改变了人们的丧葬习俗。根据《周礼·秋官》的规定,火葬在周代又变成了一种惩罚手段,如果有人犯了大罪,就会遭到“杀其亲者焚之”的严重惩罚。加上当时在周朝西部和北部边界居无定所的古代羌族等少数民族,大多实行火葬,因此周王室提倡的土葬也就成为了区分华夏与蛮夷的一个标准。
《列子·汤问篇》中就有在当时的秦国之西,有一个名为仪渠的国家,那里的人在亲人死后,都要将他们的尸体“聚柴积而焚之”,然后巫师还会根据焚尸所出现的烟雾,来判定逝者是否升天。另外在《后汉书》中同样记载有,当时的冉?(páng)夷也非常热衷于火葬,凡是部族中有人去世“则烧其尸”。就连清王朝早期的后金时代,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也是先将尸骨焚烧,然后才进行的土葬,种种迹象表明在没有进入封建社会的少数民族原始部族社会中,火葬是他们的主要丧葬方法,而这在中原文化看来,都是对后人对先人遗体的所实施的暴行。
汉唐之间:特殊群体的特殊待遇
与少数民族简便的火葬不同,提倡土葬与厚葬的风气在本质上也体现了中原王朝社会等级的森严,在汉代只有皇帝及少数顶级诸侯才能使用的黄肠题凑以及金缕玉衣,就是土葬形式中体现儒家君君臣臣的社会等级制度最好的注解。这样推崇土葬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了东汉之后,才逐渐被远道而来的佛教改变了。凭借着强大的传播力,佛教在南北朝之后迅速站稳了脚跟,尤其是当佛陀深入了每个信众的内心之后,最终走向重生的涅槃,也成为了每个佛教徒最大的愿望,至于涅槃的途径自然是寻求与释迦牟尼一样的火葬才好,或许更妙的就是烧出舍利子,这样更能表明自己的解脱。
西汉刘胜金缕玉衣
当然作为一个包容的国家,这些外来宗教进入中国之后,政府都会允许保留属于他们特色的宗教仪式,就如同拜火教与景教一样,在隋唐时期,火葬也是作为佛教的特殊宗教仪轨而保留的,据《高僧传》记载,那位翻译了《金刚经》的鸠摩罗什,在长安死后也是“依外国法,以火焚之”。由此来看,火葬的习俗到了唐代,也依旧是小部分特殊群体的行为,但是到了宋朝,火葬却成为了一个全民性的丧葬习俗,甚至皇帝颁发禁止火葬的敕令,都无法改变百姓将身躯投向烈火的决心。
宋代以后:官自禁来民自烧
宋初建隆三年,皇帝就因“近代以来,遵用夷法,卒多火葬”而下令禁止民间火葬,但收效甚微。到了南宋绍兴二十七年,官员向宋高宗上书言道:“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燔而弃捐之···其焚者置于水中”,认为这样的丧葬习俗与儒家以及由周敦颐、张载、邵雍、二程初步建立的理学系统相违背,因此又请求禁止火葬,但这条早已颁布的举措,在民间却等同一纸空文,到了两宋灭国,都没有多大的效果。
为了抵制火葬,宋代官府出资修建存放遗体的漏泽园
而后的元明清三朝对于火葬也是大力禁止,但都遭到了来自民间不同程度的冷遇,从《马可波罗游记》中宁夏、四川、江南各地屡禁不止的火葬,到清代《日知录》里杭州城内习以为常的火葬风俗,民间都将禁止火葬的政府命令当做了耳旁风。那么古代的中国人为何如此钟情于火葬呢?
这个问题其实要从两方面解释,一方面的原因是出于上层富贵人家的精神需求,另一方面则是出于贫苦百姓的现实需求。
作为佛教有力支持的显贵阶层,正是因为他们不惜财力的布施寺庙、开凿石窟,才造就了佛教莫大的影响力,很显然,这些贵族并不是为了做好事,而是为了赎减前世的罪过,希望在佛教虚幻的地狱轮回中寻求一个来世的富贵和现实的安宁。至于道家老子所说的“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和儒家孟子所谓的“君子之泽五世而斩”,都不如佛教的修今生佛法为来世富贵对他们的吸引力大。
河南焦作妙乐寺佛塔 原为五代后周皇室修建
根据《新五代史》记载,后晋的李太后在国破家亡被契丹掳掠的临终之言,就是让人们“死后焚其骨,送范阳佛寺,毋使做虏鬼也”。虽然五代纷乱,但作为一国之太后,对于佛教和火葬如此的执迷,也对其他的贵族和富豪之家起到了一个由上而下的带头作用。宋代的胡寅就曾说过,“自佛法传来,以死生转化,恐动世俗千余年,特立不惑者,寥寥数人矣”,火葬在上层社会的风行与其说是贵族的坚持,不如说成是佛教的胜利更为恰当。
至于贫民百姓所拥护的火葬,不过是出自于他们自身最实际的考虑,作为古代中国社会的底层存在,普通百姓对于政府禁止火葬的政令是没有丝毫的招架之力的,但让他们不畏强权依旧能够坚持火葬的原因就是“贫无立锥之地”。中国自古以来历代王朝疆域虽然有所变化,但对于中原农耕民族来说,可耕种的土地却总是有限的,而且伴随着每个王朝的催命符诏“土地兼并”也让普通的佃农百姓根本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来安置自己和家人的遗体。
在宋朝徽宗年间,中国的人口第一次突破了一亿,但疆域却是在历代中原大一统王朝中最小的,(关于宋代是不是大一统王朝尚有争议,此处按大一统王朝看待),人口爆炸压力之下,社会财富分配给每个百姓的自然就更少了,面对提倡厚葬的土葬法,或许烧成一捧骨灰是减小活人生存压力最好的办法。
至于后来清代中国人口的爆炸式增长,使得火葬在富庶的江南地区也成为了普通贫民的“最佳选择”,每年清明前后都会有“於父母尸棺无力安葬者”趁官府不备“相率焚烧,谓之火葬”,看到《江苏省通志稿》中这样的记载,即使都是一样的焚烧尸体,古人在无奈之下所做出的“火葬”,也着实让人心酸。试想之下如果当时的清朝人都使用土葬的话,不说这些贫民自身是否负担得起各项费用,单就土地使用来说,恐怕就毫无活人的立足之地了。
参考资料:
《丧葬史》 陈华文 上海文艺出版社
《古代江南的火葬习俗》 许周鹣
《中华二千年史·卷四》 邓之诚 中华书局
《火葬于社会文明的进化》 陈小锦 广西师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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