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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久违的一场春雪滋润了京城大地。在纷纷飘落的雪花中,蒲黄榆一里、四里预签约大厅的改造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清运拆卸的铝合金门窗、重砌外围墙砖、粉刷房间、布线……在居民们的热切期盼中,伴随着工人们乒乒乓乓的敲击声,大厅主体结构改造基本完成。蒲黄榆一里、四里项目预签约工作即将启动。

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这片楼房,共有19栋楼,1126户居民,且房屋产权复杂。其中,5户合居、3户合居占百分之八十,共用厨房和厕所。经过近60年的风雨侵蚀,地面严重变形,管道生锈堵塞,污水外溢、跑冒滴漏时有发生,有时坐在家里还会被房顶的墙皮砸中……毗邻天坛的优势、便利的交通与闹心的居住环境,让居民对危改项目十分期待。过了正月十五,共用面积公示海报张贴了出来。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汇总的居民意见,指挥部也已基本完成调整,近期将进行最终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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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居民解析好危改政策,让居民认同项目优势,正确理解项目之间的差异。”指挥部组织参加危改的工作人员再次开会强调。“虽然在实际工作中众口难调,合居户居民要求按照自家实际居住人口‘多要房’,而单元房住户眼盯合居户‘不能少’但是危改方案是经过认真调研、几次测算、多番修改,平衡大多数居民实际情况制定的,体现了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兼顾公平。”指挥部工作人员说。

据悉,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十几年前就提出来了,因为资金、安置房、规划设计等种种原因一再搁浅。如今经过征询居民意愿,且达到一定比例的基础上将启动征收程序,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根据“九步五公开”原则,充分体现透明、阳光。

离危旧住新居、合居户住单元房、承租房变产权房、新房随时上市交易,而且是百分之百回迁,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极具优势。虽然居民十分盼望危改项目,但是部分居民要多分房、多得补贴严重影响了危改项目进程。

“一把尺子量到底,自始至终体现阳光透明。先签约的先选房,按时签约得奖励。”危改指挥部明确表示,“只要是原则问题,绝不退让。”按计划,近期第二批房屋权属情况、最终征收方案将公布,接受大家监督。3月份有望确定预签约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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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进展情况,3月1日上午,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指挥部在被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入户调查结果(第二批及信息变更)公示。因部分房屋历史原因较复杂确权工作难度较大,少部分居民对指挥部入户工作不配合等原因,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至今仍有少部分房屋信息无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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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18号)、以及《关于批转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北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市场评估技术方案>的通知》(京建拆〔2009〕45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京房地评字〔1999〕656号)、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北估秘[2016]001号),并结合丰台区蒲黄榆一里、四里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征收补偿原则

一、政府主导、以人为本、保障优先、住有所居。

二、依法征收、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

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相结合。

第二条 征收四至范围

一、蒲黄榆一里四至范围:东至蒲黄榆路,南至蒲黄榆一巷,西至北京特殊教育学院,北至丰台区职高学校。
二、蒲黄榆四里四至范围:东至蒲黄榆四里路12、13、19号楼,南至蒲黄榆四巷一号楼,西至小马路与东城区交界,北至蒲黄榆小学。

第三条 征收组织实施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负责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征收工作,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第二章 被征收房屋的认定

第四条 被征收房屋用途的认定

房屋征收范围内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的认定,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没有记载用途的,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

第五条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

二、房屋征收范围内已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按照房改售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经被征收人同意后确定。

三、房屋征收范围内出租公房建筑面积,按照租赁合同标明的使用面积的1.333倍确定。

第三章 征收补偿方式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结合《关于批转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北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市场评估技术方案>的通知》(京建拆〔2009〕45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京房地评字〔1999〕656号)以及《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北估秘[2016]001号)等文件,采用市场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第六条 非住宅房屋

依据本项目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出具的评估报告,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

第七条 住宅房屋

被征收人可以从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征收人按照公开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给予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

(二)房屋产权调换

1.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一:市场价格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市场价格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评估方式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用于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地点:(待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二:原地回迁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原地回迁房屋产权调换的,将进行原地回迁安置。具体安置办法如下:

(1)回迁房屋产权性质

本次征收回迁安置房屋产权性质为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2)回迁房屋安置面积

被征收房屋按照“征一还一”的标准执行,按“先签先选”的原则签约选房,并结合本项目规划条件及户型设计等因素,适当改善居住条件,具体回迁安置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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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户型以政府部门审批为准。

(3)回迁房屋与原房屋面积差额结算

面积差额结算

回迁房屋建筑面积与原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不结算差额(即应安置的回迁房屋与原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不计算差额,无偿补偿给应安置户,差额部分另行结算),只给予装修、设备及附属物评估价值补偿。回迁房屋建筑面积与原房屋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9000元结算。

房屋重置成新价(含装修附属物)

原房屋给予房屋重置成新价,具体补偿结果待评估后确定。

自管公房或直管公房的征收补偿依照《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第二条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各类补助、补贴的规定

第八条 奖励

一、提前搬迁奖

1.楼房户(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即产权户):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签订协议,每户奖励10万元;一楼门全部完成签约并按要求交房的,每户给予5万元提前搬迁奖;一栋楼全部完成签约并按要求交房的,每户再给予5万元提前搬迁奖,此奖励可以累加。

2.平房户(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即产权户):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签订协议,每户奖励10万元;一里被征收户全部完成签约并按要求交房,每户给予10万元提前搬迁奖;四里被征收户全部完成签约并按要求交房,每户给予10万元提前搬迁奖。

二、工程配合奖

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签约率每增加1%,每户增加1万元工程配合奖。

三、临时安置费

根据回迁安置房屋居室数进行计算:35至45平方米一居室 4000元/月;50平方米两居室5000元/月;60平方米两居室5300元/月;74平方米两居室5500元/月;85平方米三居室6000元/月;90至95平方米三居室6500元/月。

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期限为自搬家交房之日起4个月,回迁安置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暂定为自搬家交房之日起30个月,最终时间以回迁房屋竣工交房时间起后第四个月为准(通知办理入住手续10日,视为房屋实际交付)。

第九条 补助

一、各项搬迁补助

1.搬迁补助费:原房屋每建筑平方米40元。

2.空调移机费:每台400 元。

3.电话移机费:每户235元。
4.ADSL终端移机费:每户 350元。
5.有线电视移机费:每户300 元。

6.热水器移机费:每台300 元。

二、特殊困难补助

1.低保户补助:对持有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户,且户籍在被征收房屋地址的,每户给予3万元一次性低保补助。

2.残疾人补助: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或在暂停公告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有户籍的家庭成员,持有残疾人证(含军人残疾证)的,给予每人3万元一次性残疾补助。

3.大病补助:被征收人或直系亲属提供三甲医院及以上大病诊断证明及病历,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范围》(2007年8月1日发布)中重大疾病的,且户籍在被征收房屋地址的,给予每人5万元一次性大病补助。

第十条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按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18号)文件,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5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第五章 其他规定

一、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安置房购买人须为被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姓名。被征收人去世的,依照有效的法律文书或公证的家庭析产、继承、遗嘱等公证书确定产权人。

二、被征收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被征收手续的,需办理公证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携带公证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办理委托事项。

三、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有多处房屋的,原则上应同时办理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的手续。

四、被征收人房屋为共有的,按一个产权户进行征收补偿安置,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安置房的产权继续共有,全体共有人需未享受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房屋住房政策。

第六章 附则

一、本方案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征收补偿方案公布了可选择货币补偿或选回迁安置房
发布时间:2016-12-09

本报讯(通讯员滕海燕)12月5日,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旧房改造公布最新进展,居民最关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过反复商议、测算、修改、定稿,现进入公示阶段。

根据方案,居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两者任选其一。

对于货币补偿的,具有合法产权的被征收人按确认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安置用房。对于产权调换的,可以选择市场价格或回迁两种方式。回迁安置按照“先签先选”原则签约选房,相关部门结合规划条件及户型设计等因素,根据原房屋住宅面积分为8个档次,被征收户可以依据原房屋住宅面积选择回迁房屋。

方案中明确了对征收户的各项奖励措施。提前搬迁奖规定,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协议生效后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每户可以奖励10万元。如被征收户为平房户,则全部完成签约并按要求交房将再进行相应奖励;楼房户则根据一个楼门、一栋楼完成签约情况分别予以奖励。工程配合奖则明确了达到规定的预签率后,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每户增加一万元奖励。

蒲黄榆一里、四里完成征收后,安置房的过渡期限约三年。在此期间,根据回迁安置房屋居室数支付临时安置费。同时,对低保户、残疾人、大病等家庭均作出相应困难补助,充分体现关注弱势群体,以人为本的原则。

征收补偿方案将在蒲黄榆一里、四里范围内张贴30天,区征收中心、东铁匠营街道、蒲黄榆第二社区干部将分成24个工作小组,随同拆迁公司人员再次进行入户,解释政策,听取居民意见,根据方案帮助居民“算账”。据悉,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指挥部还印制了1300余份《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手册》,随工作人员入户发放到被征收居民家中。危改微信公众号、网站也将同时进行方案的公示。

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指挥部

(区住建委、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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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蒲黄榆一里四危改在行动、危改项目公开网站www.ftqphywg.com/
投稿邮箱:42507651@qq.com 商务QQ:4250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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