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崴”一个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的名字,曾经令不少人向往的福地,同时也是国人心中隐隐的伤痛,这座美丽的小城曾是中国人的领地,一场战争过后,我们在难以自由踏上这块土地。
海参崴在中国历史上最早见于唐朝,唐朝时期,海参崴是渤海国率宾府地,金代属于恤品路,元时称为永明城,滨海地区比较富庶,“率宾马”名贵一时。海参崴附近的波谢特湾,为元朝东北边区的对外贸易海港。元朝为加强同东海诸族的联系,开辟了西祥州至滨海永明城的东南驿道。
清朝时期海参崴属大吉林宁古塔副都统,后划归吉林珲春副都统管辖。但是由于清朝统治者对东北地区实行封禁政策,导致了海参崴人烟稀少,所以俄国人才有机可乘。17世纪中期,沙俄皇朝伺机东侵,寻求在远东地区开拓不冻港口。沙俄和清朝曾有着多次领土上的纠纷。虽然在清康熙年间清朝和沙俄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中明确订明海参崴属清朝。
随着清朝晚期,国力衰落,再加上西方列强的屡屡侵犯,顾此失彼。特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沙俄以调停战争为理由,要求清政府给予好处,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条约》,清政府割让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其中包括海参崴。
至此之后“海参崴”有了它的新名字“符拉迪沃斯托克市”,意思是“东方统治者”或是“征服东方”的意思,从此再无海参崴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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