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这是《阴符经》里最能引发兴趣的一句话。许多人读到这里,眼冒绿光,仿佛发现了一个秘密的进身之阶,所以纷纷揣测:五贼到底是什么?这不怪他们。试想,天下竟有这种好东西,只要看到它,就能命运昌隆,荣华加身,怎不教人心驰神往!人潜意识里总是想要不劳而获的。但老子说:“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欲取先予是天道,想要收获,请先播种。从古到今,概莫能外。即便有一天走了狗屎运,遇到天上掉馅饼,也还需要低头弯腰,把馅饼给捡起来,而不会是一见即“昌”。 所以,“见之者昌”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观天之道,执天之行”。机会属于有准备的人。没有平时的积累,没有一定的实力做基础,就算有一天机会来了,天上真掉了馅饼,你也接不住,受不起。所以,“行”才是第一位的。“阴符”即暗合,一个人平日的德行是否暗合天道,是“机关”所在。若是脱离具体语境去理解“见之者昌”,难免就会得出荒谬的结论。

《阴符经》后文说:“人知其神之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作者强调的是不神而神,否定神仙鬼怪,从这一点来理解,“五贼”也决没有任何神秘的成分在。

那么,“五贼”又是指什么呢?《说文解字段注》对“贼”的解释是:“贼,败也。败者,毁也。”《辞海》中“贼”有“伤害;败坏”、“虐害;杀害”、“盗窃者”等义。可见“贼”就是“害”,“五贼”即“五害”。在观天道、执天行的过程中,要时时留意“五贼”,免受其害,如此则“昌”,这就是“天有五贼,见之者昌”的含义。

由此我们很容易联想到《道德经》第12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缤纷的色彩,使人眼花缭乱;纷杂的音调,使人听觉失灵;丰盛的食物,使人舌不知味;纵情狩猎,使人心思放荡;稀有的物品,使人品行受损。因此,圣人但求安饱而不追逐声色之娱,摒弃物欲的诱惑而保持内心的丰盈——用《阴符经》的语言来表达,色、声、味、纵情、贪财即老子眼里的“五贼”。“五贼”伤害人的性灵。“五贼”不去,道心不存。“五贼”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神秘。

传统对“五贼”的解释,有两种最具代表性,如近代佛学家杨文会《阴符经发隐》所说:“五贼有二释:一就五行释。五行者,水火木金土。何以谓之五贼耶?盖生克相仍,乃流转之道,今专就相克而言,是以名之五贼。贼贼夺尽,即显真空,实返本还源之要也,故见之者昌;二就五尘释。五尘者,色声香味触。皆从外来,残害性真,故曰天有五贼。若见其元,贼为我用,故曰见之者昌。”杨文会说,从五行的角度讲,金木水火土就是五贼。五行不断相生相克,循环不已,现就其相克的方面来说,谓之贼。若能把这些贼害除尽,则心地空明,返本还源(如老子所说:“归根曰静,是为复命”),故见之者昌;从五尘的角度说,色声香味触皆来自身外,残害性真。若能找到贼的本源,化贼为利,贼为我用,故见之者昌。

相信读者已经发现,就“色声香味触”来解释的“五贼”,跟老子所述的“五色、五音、五味、驰骋畋猎、难得之货”颇为接近,本质上都不过是指人的欲望。老子对欲望的态度是“少私寡欲。”佛陀则提倡“制欲”,如《佛遗教经》说:“当制五根,勿令放逸,入于五欲……五根贼祸,殃及累世,为害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制而不随;持之如贼,不令纵逸。”老子、佛陀不约而同把人的欲望当作求道之路的最大障碍。请注意,佛陀在这里明确地把五根、五欲比喻为“贼”,与《阴符经》的作者简直不谋而合。《佛遗教经》正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传入中国的。我们不能肯定《阴符经》作者是受了佛经的影响,但我们也没办法对此加以否定。

《阴符经》见仁见智,可以从修身、治国、兵法等各种角度来谈。角度不一样,所见也不同,我们主要从修身来谈。从修身的角度,关于“五贼”的“五行”说,或者“五尘(五根、五欲)”说,可以统一起来,归纳成一个“欲”字。五贼即五欲。“欲”有益,但更有害。比如,人不吃饭不能存活,但饮食无度,则会有损健康。如今中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比比皆是,就是一个例证。再如,人不近女色,就不能生出下一代。但若贪色无止,则不仅伤身,更可能影响家庭幸福,又如何能“昌”?除了食、色这两大原始本能之外,人最大的贪求就是财货:“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若过分迷于财货,就容易变得目光短浅,所谓“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因此,《讲堂录》说:“货色两关打不破,其人不足道也。”——一个人若被金钱美色所左右,这个人就不值一提。诚哉斯言!

经典之所以为经典,就在于能够与时俱进,常读常新。“五行”学说作为我国古人一种朴素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今天看来已显过时。除了在中医等某些特定的领域,其他地方已甚少使用。作为“中国哲学之父”的老子并不谈论“五行”,《阴符经》也不涉及“五行”,可是,今天许多解读《阴符经》的人,依然蹈袭前人,墨守成规,把“五贼”解释为“五行”,这是不合理的。到底“五行”讲什么,相信没有几个人真懂,更谈不上将其付诸应用。这种连自己都没搞明白的事情,却要拿去教导别人,很滑稽。像有人解释“天有五贼,见之者昌”时说:“……若能识其贼性,探得造化根源,使五行颠倒,造化逆行,自可反夺五行之造化,使‘贼’化‘昌’,反而促使我之功成。”乍看起来非常高大上,但仔细琢磨就会发现,其实莫名其妙,不知所云。不如把“五贼”解释为“五欲”更合理些,也更容易让人理解和运用。

如果非要以“五行”解释“五贼”,东汉王充《论衡?物势篇》有一段话挺深刻:“五行之气,天生万物。以万物含五行之气,五行之气更相贼害……欲为之用,故令相贼害。贼害,相成也。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人用万物作万事。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贼害,不成为用。金不贼木,木不成用;火不烁金,金不成器。故诸物相贼相利。”——天为了使万物相互为用,所以令它们相互贼害,只有相互残害才能相互成就,这本质上无非是说万物相反相成。这种相反相成的阴阳辩证思维,恰恰是道家最擅长的思维模式。无论是《道德经》还是《阴符经》,都渗透了这种思想,没必要再在《阴符经》里引入这种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复杂化的“五行”概念。像上文那种从古书里抄来的“使五行颠倒,造化逆行”的解释,充其量也就是指老子所说的“反者道之动”,万物相反相成而已,何必弄得这么玄乎?

还有一种关于“五贼”的说法,代表者是唐代道士张果。他说:“五贼者,命、物、时、功、神也。传曰:圣人之理,图大而不顾其细,体瑜而不掩其瑕。故居夷则遵道布德以化之,履险则用权发机以拯之。务在匡天地,谋在济人伦。于是用大义除天下之害,用大仁兴天下之利,用至正措天下之枉,用至公平天下之私,故反经合道之谋,其名有五,圣人惮之,乃谓之贼;天下赖之,则谓之德。”前文说,“贼”就是“害”,张果以“命、物、时、功、神”为“五贼”,为了能够自圆其说,不使之矛盾,就牵强地说,圣人看问题跟一般人不同,对于“命、物、时、功、神”,一般人看到它的珍贵而称为“德”,圣人看到它的“害”处而称为“贼”,这真是荒唐。我们知道,人们之间之所以能够通过语言进行沟通,是因为概念具有同一性。一个词具有什么样的概念,是固定的,所有人都要共同遵守,这是沟通的前提。如果圣人和一般人的概念系统都不一样,沟通也就无从谈起了。圣人是引导万民的,如果跟老百姓都不能沟通,还咋当圣人?尤其是道家的圣人,最讲究和光同尘,将自己融入大众,又何至于如此高冷!事实上,无论儒、道,都从来没有把“命、物、时、功、神”这些纯粹的客观存在叫做“德”或“贼”的。拿其中的“命”和“时”而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这是我国人民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何以能称之为“贼”? 如《云笈七签》说:“夫圣凡所共宝贵者,命也;贤愚所共爱惜者,身也。”道家追求长生久视,更有贵身(命)观念,注重“精、气、神”的修炼。现代人认为时间就是生命,但古人也一样惜时,类似“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格言有很多。道家尤其惜时,老子说:“动善时”,《淮南子》说:“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禹之趋时也,履遗而弗取,冠挂而弗顾,非争其先也,而争其得时也。”可在张果那里,“命”和“时”竟然都成了“贼”,真让人无法接受。

当然,对古人我们也不必过于苛求。张果的解读其实来自《阴符经集注》,而并非他的原创。《阴符经集注》跟《阴符经》本身一样,也是一本伪造的书。里面除了李筌的注是真实的,其他诸如伊尹、太公、范蠡、鬼谷子、张良、诸葛亮等人的注,都不靠谱。至于是否出于李筌,已不可考。该书解释“五贼”时,托名太公之口说:“太公曰:其一贼命,其次贼物,其次贼时,其次贼功,其次贼神。”如前所述,这种解释逻辑不通,采纳者少之又少。就本人阅读所及,后世的《阴符经》注本,除了张果以外,没有第二个人如此解读“五贼”。但网络上却见有人以此为正解,说“我们应该做好五贼”,叫人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