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芳大统制共和国,通常简称兰芳共和国,是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之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现称加里曼丹岛)上的海外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算是亚洲历史上的第一个共和国。前后共存在110年。 兰芳共和国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 兰芳共和国是1770年(清乾隆四十二年)到1885年之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现印度尼西亚占据称加里曼丹岛)上的华人国家。

1776年,广东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成立了“兰芳公司”。

1777年,“公司”改为“共和国”,建立兰芳大统制共和国。罗芳伯担任首任国家元首,人称坤甸王。

从汉朝到明清时期,由于战乱,瘟疫,自然灾害等因素,一些百姓与没落的权贵移居海外,东南亚成为中国移民的迁徙地和避难所。史称“下南洋”。罗芳伯就是当时一批下南洋者中的佼佼者,从一个公司到一个现代制的国家,这不仅是他们为了追求稳定,也是因为他们有一颗团结向前的心,更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先进性,建立了亚洲第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国家,这在当时的世界上来说都是很早的。只是由于力量的薄弱,最终结束在荷兰殖民扩张的途中。

1793年6月8日英国伦敦出版的《泰晤士报》在第一版报道了“兰芳公司”,文中说:“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元首即大唐总长罗芳伯的神奇贡献,贵在与当地婆罗洲苏丹有机联络在一起,协调各族民众,推行原始的雅典式的共和体制,经济亦有规模发展。国力虽后于西方诸国。其意义却不逊于1787年华盛顿当选为第一任总统、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共和走向······”

它是一群先进的资产阶级辛勤奋斗的结果,留给后人很多经验和启示,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箴言00:14]

道在日新,艺亦须日新,新者生机也;不新则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