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优势:用比另一个生产者更少的投入生产某种物品的能力。

比较优势:一个生产者以低于另一个生产者的机会成本生产一种物品的行为。

亚当·斯密(Adam Smith)

经济学家很早就了解比较优势的原理。下面是伟大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所提出的观点:

如果购买一件东西所付出的代价比在家里生产所付出的代价小,就永远不要再家里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格言。裁缝不想缝制他自己的衣服,而雇裁缝缝制。农民不想缝衣,也不想制鞋,而宁愿雇佣那些不同的工匠去做。他们都知道,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应当把他们的全部精力集中使用到比邻人有优势的方面,而以其部分物品或者说是以部分物品的价格,购买他们需要的其他任何物品。

这段引文出自斯密1776年的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本书是贸易与经济上相互依存分析的里程碑。

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

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提出了我们现在所熟知的比较优势原理。他说明了,两个国家都可以通过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和专业化而获益。他的理论是现代国际经济学的起点。

这些经济学家对于贸易好处的结论经得起时间的考研。虽然经济学家在政策问题上通常存在分歧,但他们在支持自由贸易的问题上是一致的。到今天为止,经济学理论体系得到很好发展和精炼,但经济学家反对贸易限制的主要依据仍是比较优势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