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国家也多次明确”一户一宅“的政策。但是,国家还同时规定了这两种情况下,一户多宅是可以合法获得确权的。

一、一户村民两处宅基地面积合并,没有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可予以登记。也就是说,一家的两处宅基地面积合并不超过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是可以确权的。

二、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以上这两种情况是“一户多宅”中可以合法获得宅基地确权的,大家请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