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女作家「林奕含」自杀后,诱奸案的狼师到底是谁?所有矛头都指向补教名师「陈星」,网路舆论越演越烈,甚至政坛名人也在节目上炮轰陈星!神隐了12天后,他终于出面发出五点声明,还自爆曾和林奕含「交往两个月」,被老婆发现婚外情后,就此结束这段关系,再无往来...

林奕含生前受访时,曾说过:「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的「李国华」,是以一位认识的老师为原型...」而在陈星发出的声明中,却斩钉截铁地表示,自己不是狼师,更不是李国华,当年和林奕含交往时,彼此已无师生关系,交往后被林姓父母知道,要求分手,他的太太则选择原谅。

因为大众舆论压力,他的家人深受其害,自己更为此身败名裂!他无奈地说:「第一时间没有出面澄清,是考虑到林姓父母的感受,不愿造成家属二次伤害,但是情势发展至此,希望声明后能还我一个公道。」不过大部分网友不领情,纷纷酸他避重就轻、想把风向导到婚外情。

根据律师分析,陈星的五点声明中,特别强调98年8月时,林奕含已满18岁,若和16岁以上者发生性关系,除非胁迫或利用权势,否则没有刑责,借此证明双方都有错,让诱奸案变成道德问题,是一场不伦婚外情。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留言痛批陈星:「没看到一句道歉!」、「什么交往?是通奸两个月吧!」但也有网友认为,「小说就是小说,才会把自杀跟性侵连一起。」、「没证据还能讲那么多东西,也是醉了。」

以下是陈星声明全文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陈国星,不是李国华,首先,要为近日带来的社会纷扰对我的家人说声抱歉,也对关心、关注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过世时,林家父母透过出版社以一篇声明稿,疑将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导致本人成众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爱女,治丧期间不愿再造成对方家属的二次伤害,因此,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出面澄清,而是静待司法机关调查厘清真相,但情势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说明,发表以下几点声明:

第一,我并没有神隐、没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师,也并非传闻在烟灭证据,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舆论压力相当沉重,我与我的家人亦因此纷扰而身心濒临崩溃,然而,此事件已成为媒体头版挞伐对象,严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继续沉默。

第二,民国98年2月,当时林小姐是高三学测满级分生,同心补习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与本人合照留念。其后,林小姐及一群资优生参加补习班安排的加强辅导课,此段期间均仅于课堂上见面,无私下来往。至民国98年约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准备念大学,彼此已无师生关系,两人之后交往约两个多月后,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后选择原谅,这段关系就划下休止符。

第三,据林小姐专访中表示于十六岁即已有严重忧郁症,本人当时与其素未谋面。本人现在回忆林小姐也曾因课业压力及志趣不合而快乐不起来。她说她是一个文学的灵魂却禁锢在理工科的躯壳中。

第四,关于小说,新书发表会中她明确表示不是书中女主角,让大家失望了。小说中的时空错置、跳脱、幻想的手法,并非自传。本人尊重创作者的自由意识,不予置评。

第五,本人会配合司法调查,所有对本人的不实指控、诬蔑毁诋、道德批判,本人为此已经身败名裂。恳请各位媒体不要再让我的家人、亲朋好友及热爱教育的补习界同仁,承受这一切。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两位律师,愿意在此社会氛围下,挺身而出,当时两位律师对于承接此案有诸多疑虑,但经两位律师反覆诘问本人,并检视相关证据,基于舆论公审须建立于真相事实之上的理念,经数日考量后,协助各方厘清案情,深感谢意,更希望社会大众不要再为此案耗费社会成本。如本人是导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愿意承担,让林小姐的灵魂能够平静。再一次感谢大家!

这件事情你怎么看呢?陈星的声明你认为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