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对姐姐有着很深的依恋情结。当他第三次科考失败回到家中时,在异梦中称自己为“太平天子”,大骂其家人“没有心肝,没有良心”,但惟独对姐姐说:

“朕是真命天子,尔知么?凤姐到来见朕,朕用手比写朕乃太平天子,左手拿日头,右手拿月亮。”

他还说“他与妻子‘第一月亮’住在天堂的东边”。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把“老婆”称为“月亮”的人,而他第一次说月亮时竟是对自己的姐姐说的。

荣格认为梦本身具有着象征性的意义,象征所指的方向与我们的意识心理所感知的方向不同,它所象征关联的要么是某种潜意识的存在,要么起码也是某种并非完全意识化的存在。

在洪秀全的潜意识中,将“姐姐”化身为自己的妻子,魏万磊也曾说过洪秀全向往的是“先妻加姐姐”的女子。由此可看出洪秀全对姐姐有着不同寻常的依恋情结。

幼年的洪秀全生母早逝,在三岁到六岁期间本该产生的恋母情结就转移到其他的女性身上,由于继母不能很快的取代生母的位置,很自然的,姐姐就承担起了母亲的角色。

弗洛伊德将这一情结称为“俄狄浦斯情结”,主要指男孩爱的第一个对象就是自己的母亲,他想独占母亲而仇视父亲。而这种情结表现在有意识领域就是需要母亲和父亲的亲昵和爱抚。由此可见这种情结能否很好的进行转化并发展到另一个阶段,主要取决于父母对其是否进行了足够的关爱。

然而父亲又常常忙于劳作,自然不能给他足够的关注,同样哥哥们都随父亲耕作,而姐姐对其的照顾肯定也不会像母亲一般的细腻、周到。由此可知幼年的洪秀全没有得到父母的足够关爱,他的安全需要是缺乏的。安全需要的缺乏造成了洪秀全“俄狄浦斯”情节的固着。

弗洛伊德认为,这种情结既可以成为“宗教和道德的最后根源”,又可以成为个人心理失常的病因,只有当这种情结得到了解决或被压抑之后,儿童的人格才可能渡过这一阶段继续向前发展。而幼儿抚育环境的安全感即是否得到父母的充分关爱,也是影响人格形成的基础条件。

显然,洪秀全的这种情结没有得到解决,而是产生了固着并深刻影响了其后人格的发展。倘若父母能能够给洪秀全更多的关爱,那么洪秀全的人格也将产生很大的变化,但历史没有假设。

洪秀全对姐姐的这种依恋对其后颁布的妇女政策产生了很大影响。1843年当他潜心研读了《劝世良言》之后,此书引起了他的强烈共鸣,其实不仅是在宗教的思想方面同时还有反对奸淫妇女和淫乱的思想。梁发认为:

“奸恶邪淫的罪是重。盖邪淫固是一大恶,比之悖逆神天上帝,不肯尊崇之者,其恶之罪,不能胜数。”

因为“奸淫之事,最容易污秽人灵”。不仅如此,梁发甚至认为“凡视看妇人致怀邪欲向之,则在心已同之行奸”,而且连“娶受休之妇,则为行奸也”。

洪秀全向来对姐姐有着爱慕之情,同时加上道德的不允许,使洪秀全对于性欲有了更多的排斥和厌恶。这种对性的消极看法造成了洪秀全后期的一些变态行为。

在革命初期,他首先捣毁了赐古村附近六乌山的六乌神像。相传这里供奉着一对男女,当初二人在此山,苟合而死,后人相传闻得道,故立像祭祀。洪秀全则质疑,男女通奸怎能成仙呢?随后将其捣毁以发泄其心中的愤恨,并作诗一首:

举笔题诗斥六巢,该诛该灭两妖魔。

满山人类归禽类,到处男歌和女歌。

坏道竟然传得道,龟婆无怪作家婆。

一朝霹雳遭雷打,天不容时可若何。

后来,他又捣毁了象州的甘王庙,据说这姓甘之人为保家族兴旺发达,听信风水先生的话,先将其母亲杀害,后来还强迫自己的姐姐和当地的流氓通奸。乱伦之人被供奉是这两座大庙的共同特点。随后洪秀全又提诗:

题将草檄斥甘妖,该诛该灭罪不饶。

打死母亲干国法,期满上帝犯天条。

迷缠妇女雷当劈,害累人民火定烧。

作速潜藏归地狱,腥身岂得挂龙袍。

洪秀全这种极端心态不仅反映了他被压抑的性幻想,,也投射出他欲借这种形式减轻自己的负罪感,这是一种“解消机制”。

洪秀全的这种变态行为还表现在教育儿子方面,洪天贵福说:

“(父亲)就不准我与母亲姐妹见面,老天王做有《十救诗》给我读,都是说这男女别开,不准见面的道理。”

《十救诗》作为洪天贵福言行举止的金科玉律,涵盖“妈别息”、“姊别弟”、“哥别妹”、“嫂别叔”、“哥别婶”、“爹别媳”、“孙别婆”等“严别男女”的内容,其中有些规定近乎于荒诞无聊,如男童7岁就不能再与母亲同床,姐姐也要与他保持一丈远的距离,妹妹5岁后哥哥就不能再拉她的手。洪秀全的负罪感使他对儿子的管教十分苛刻。

除此之外,洪秀全对性的压抑也表现在一些关于婚姻的政策上。太平天国强调“一夫一妇,理所宜然”,而洪秀全在1851年就有15名后妃,到了最后竟然多达88个。洪秀全不断的为自己选妃,这种过度的选妃一方面是在极力的掩饰自己对姐姐的不正常爱欲,另一方面又为了消除自己的罪恶感。

洪秀全在宣传“男女平等”时,又“要别男营女营,不得授受相亲”,“凡夫妻私贩天条者,男女皆斩”。也就是说,无论是过夫妻生活也好,两相情愿也罢,或是强奸也罢,只要是和异性发生了性关系,便一律属于犯下“奸淫”罪,格杀勿论。唯独“只在举行宗教仪式时,才不分男女”。

从这些例子都可看出洪秀全对性欲望的压抑和憎恨,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发现了洪秀全所追求的平等,并不是真正的平等,而是有着“男尊女卑”的思想,宗教也只不过是他统治的一个工具罢了。洪秀全的禁欲主义,终于滋生出病态的性行为,产生了同性恋现象。时人写有“狎娈童”一诗描述道:

人心不同各如面,水炮不如铜鼓便。

招邀游荡两雄俱,玉貌朱唇大线辫。

噫嘻!

老兄弟带娃崽,甘言诱之娃崽悔。

少年莫逞好颜色,城外兵如城里贼。

足见洪秀全制定的政策对军民危害之大之深,他的人格特征对太平天国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传教期间洪秀全将他的性欲转化为对庙宇的捣毁,将内部能量转化到了外部事物上,但太平天国运动后期的洪秀全深居宫中,不再过问政事,那么洪秀全禁欲的心理动力是不是就消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