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化疗是目前癌症治疗的主要手段,但对于癌症患者而言,放、化疗在针对癌细胞进行攻击的同时,也对机体造成这样或那样的损害,使人体变得更加虚弱,放疗和化疗到底给身体造成了怎样的损害呢?

骨髓抑制是放、化疗中最常见的毒副作用,表现为各种血细胞数的减少。一般在用药后的7~10天出现粒细胞下降,14~28天恢复,有时时间更长一些。粒细胞下降后的主要危险是感染,当粒细胞绝对数小于1×109/L时,感染的机会更大。血小板减少较粒细胞下降出现少,当血小板<20×109/L时,为出血的高危险期,20~50×109/L则为低危险期。所以,在放、化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饮食营养的合理补充,保证营养物质的吸收,为骨髓正常造血提供充足的原料。

消化道反应是很常见的,一般认为是抗癌药物刺激了“化学感受器区”后反射性地引起“呕吐中枢兴奋”,临床上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其发生率约在80%左右。常在用药后1小时开始,持续24小时,有时可以连续2~3天。严重者可以导致电解质紊乱,加重营养不良及恶液质。此外,有的药物还可能引起口腔溃疡、食管炎、结肠炎等消化道症状。化疗期间,最好进食容易消化、吸收、富含营养的食物,一方面避免因饮食不慎,加重胃肠的负担,另一方面,为机体提供充足的营养物质。

造成心脏毒性的化疗药物主要是蒽环类药物,主要是以ADM为代表的。另外,高剂量的CTX、MMC、DDP、5FU、阿糖胞苷等化疗药物也有可能引起心脏毒性。有人认为自由基可以导致心肌细胞膜或线粒体生物膜上磷脂质中不饱和脂肪酸发生过氧化反应、改变膜结构和通透性引起的心脏毒性。而ADM在人体内还原为半醌自由基,继而产生氧分子自由基,对心脏产生毒性。化疗期间,饮食方面注意。

肝脏毒性:许多抗肿瘤药物在肝内代谢转换,可导致不同程度的肝损害。多数以ALT(SGPT)升高为主,一般情况下为一过性,发生于化疗后7~14天,停药给予保肝治疗后很快恢复。关键在于及时发现,因此在化疗前、中、后应定期作肝功能检查,肝功能异常病人应慎用或禁用肝损大的药物或药物。

免疫抑制:放、化疗一般对机体的免疫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机体免疫系统在消灭体内残存肿瘤细胞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当免疫功能低下时,肿瘤不易被控制,反而加快复发或转移进程。

放射性炎症是放疗给机体造成的主要损伤,由于不同部位的放疗,造成了不同部位的炎症,如,放射性皮炎、放射性食管炎、放射性肺炎、放射性肠癌等等,这些均给患者的生活质量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放、化疗还能导致脱发、神经毒性、局部组织的坏死等毒副反应。

应该指出由于体质有差异,各人的耐受性不一致,故副作用发生的程度和情况都是完全不同的。少数病人可因副作用程度重,或引起并发症而中断治疗。对待放、化疗的副作用,要以平常心态去看待,注重放、化疗控制病情带来的疗效,同时,临床中,积极通过合理的饮食和个体化综合治疗方案预防放、化疗可能带来的毒副作用,真正做到“未病先防”。

本文作者 :

李忠,著名中医肿瘤临床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擅长使用中医药治疗各类恶性肿瘤及肿瘤并发症,临床疗效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