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海住建委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距离今年1月6日销售叫停整整130天后,上海公寓式办公(大家习惯称为“酒店式公寓”或“商住两用房”)的整顿细则正式出台。重点如下:
已交付入住的
从严管控,相关信息记入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
开发企业和业主承担整改责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各区要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开发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不得在人口户籍、入学、 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参照住房执行
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在房屋登记时予以注记,限制交易
读懂:一层变两层的所谓“loft”,想要卖掉,请整改!
已售未入住的
要按照商业办公房屋功能进行全面整改,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
对销售中开发企业存在误导行为的,要支持购房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整改符合规定的项目中有剩余未售房源的,可继续按商业办公房屋对外销售,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出租
读懂:误导销售的项目,请准备好购房人的维权!
未建未售的
已批未建的项目,要重新审图,发现违反规范和标准的,应依法予以撤销调整, 符合规范和标准后,再核发规划、施工许可证
在建未售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后方可销售
从此“绝种”
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在商业办公用途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
细节
关注
对部分符合规划条件、区域功能定位、产城融合等要求的商业办公用地或项目,在满足环保、安全等前提下,可参照本市城市更新等相关规定,按照规划程序予以调整,用于建设租赁住房。由此可见:对于商住,北京是弹性的,需求休克的量的调控;上海是刚性的,需求清零的质的调控。上海未来租赁住宅存量,可参考本次哪如整顿的类住宅规模:1700万平方米。
部分项目已被处罚
据《上海发布》消息,在以上《意见》出台之前,闵行嘉定两区已先行启动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绿地峰尚汇、浦江驿优商务广场、明发商业广场等一批项目,其开发企业已经被处罚。
昨天(5 月 17 日),靴子落地了。上海出了打击「类住宅」的细则:不准,不准,不准。
这种商办用地性质的「类住宅」,俗称「酒店式公寓」或「商务公寓」。因为不限购,曾经在中国各个城市都卖得很火爆。但最终该来的都来了:
昨日新闻回顾:
5月17日昨天
市委、市政府召开本市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会
市长应勇做出重要指示
依法严肃整治,坚决遏制“类住宅”乱象
同时下午
上海市住建委发布
《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
对类住宅清理整顿做出明确指示
重点如下↓↓↓
1、本市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
2、重新审核尚未上市销售的项目;
3、对已批未建的项目, 要重新审图,再核发规划、施工许可证;
4、在建未售的项目,从房型设计以及水、电、燃气配套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5、已售未交付入住的项目,全面整改;剩余未售房源,鼓励自持出租;
6、已交付入住的项目,记入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开发企业和业主承担整改责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7、商业办公房屋不得在人口户籍、入学、 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参照住房执行;
8、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限制交易;
观点
对上海楼市有哪些影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
第一是类似物业的投资属性降低为零;第二是部分中介业务量会急剧下滑,部分房企也会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第三是后续商业办公项目的设计等可能会比较严苛,基本上应该是比较谨慎设计、谨慎审批的模式。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
一是现实影响,当下卖不出,二是以后商业地产也不好造了,打乱了计划。从今年开始商住市场陷入冰冻,供应直接挂0。今后商住产品将淡出市场。
上海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
今后不再会有商业办公用地打擦边球做“类住宅”的做法。已经入住的“类住宅”项目原则上维持现状,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以房控人合理吗?
易居(中国)企业集团CEO丁祖昱
由于限购存在,无论购房的人还是开放商,以前一直默认,公寓式办公楼是住宅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市中心外的商业用地开发后去化困难,开发商便尝试将商业类物业包装成为住宅产品,以“不限购”为卖点促进销售。深层次讲,以房控人并不科学,当然,更深层次的是城市人口的容量问题。但是,上海市的十三五规划,“人口规模底线”这一字眼被反复强调,政府预计到2040年上海常住人口保持在2500万以内。要知道当下这个数字已经是2400万了。那怎么办呢?难道办法总比困难多吗?
回顾
上海“类住宅”如何走上末路?
1
2016年12月:上海开始暂停对公寓式办公楼项目的规土管理各事项的审批。
2
2017年1月:网上房地产显示,上海各区的多达148个商业办公项目被强制暂停网签。
3
2017年1月-4月:上海市在闵行区和嘉定区展开试点整顿现有商住项目,要求试点项目“拆墙、拆煤气,拆上下水”以恢复其商办功能。
4
4月21日:上海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红头文件,明确规定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商业用地出让合同中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综合:北京也在整治「类住宅」,但具体措施跟上海不太一样。都一样的是,以后不准把商办用地盖成「类住宅」了。
不一样的是,北京直接对「类住宅」限购:在建的只能卖给企业,已销售的如果到时候要卖二手房,可以卖给企业也可以卖给个人,但个人必须有符合限购政策所规定的购房资格。
上海没有对「类住宅」限购,但规定得比北京还要严厉:已售未交付入住的,必须恢复成商办功能,室内那些住宅才有的东西,该拆的就拆。
还有个别城市,比如成都和南京,也跟进,但没有 all in,只是宣布禁止新建「类住宅」,也就是俗称的「酒店式公寓」或「商务公寓」。
注:以上内容根据上海发布、南方周末、中经城事、今日房产、德科地产、上观新闻等综合整理,仅供参考!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具体内容以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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