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伤口识凶器?你的法医天赋究竟有多高?》里留下的思考题,答案这期全部告诉你!

法医秘史丨第51辑

重刑真的能降低犯罪率吗?八一八凌迟黑暗史

(文 /娜娜 我在你左右 荏苒 啪啦)

小站的读者们:

大家好!

这里是法医秘史专栏小组的主稿人荏苒、娜娜、啪啦和我在你左右。

2015年04月30日,法医秘史小组第一次推文。一路走到今天,在将近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推送了50篇法医相关的文章,也收到了来自大家的很多鼓励和支持。

说实话,法医秘史栏目更新的频率不算太高,和小站的其他栏目相比,或许有时候稍显学术,甚至有些枯燥,但我们始终保持着认真严谨的态度,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更多准确的法医学知识。

感谢大家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关注和鞭策着我们,让我们一路进步,走到了今天。

以上:法医秘史全体成员

这是我们的第51篇推文(如果想要完整查看往期的推文,可以点击小站的菜单栏-档案-法医&律法),本篇中我们将继续介绍古代的一种残酷刑罚:凌迟。

在《守夜者》新书连载之前,我们在《看伤口识凶器?你的法医天赋究竟有多高?》一文里留下了一些法医学的测试题,得到了很多读者的回应。在今天文章的后半部分,我们将会公布答案,欢迎大家比对自己的法医学得分~

现在,请大家,打~起~精~神~来~~~今天陪伴大家度过周末的是娜娜~大家还记得上次的酷刑——磔刑吗?如果不记得大家可以直接点文章标题,回去看看哦~《比五马分尸还重口……你知道磔刑是什么吗?》。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另一个酷刑——凌迟。

凌迟,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在正式开始之前,你们可以在心里想象一下你所认为的凌迟,然后带着自己心中所想进入今天的文章。

好了,废话不多说,我们马上进入正题。(友情提示:今天的话题口味偏重,尽量不要在吃饭时阅读,如果有人就是不信邪,辣么,后果自负)

凌 迟 的 起 源

关于凌迟的起源,历史上有四种说法,分别是:五代说、辽代说、宋代说和元代说。但是今天的文章是以辽代说为主线。

首先,先给大家解释下凌迟这个词。

凌迟,亦作陵迟,也有把这种酷刑称为脔(luán)刑、剐或寸磔,也被称为“千刀万剐”。“陵迟”,最早见于春秋时期,《诗·王风·大车序》曰:“礼义陵迟”。在古代,“陵”指的是土丘,而“迟”则是逐渐铺平或刮平土丘的意思。那整体的意思是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亦指一座坟堆、宗族的集体冢。

也有朝代的史篇记载是这样的:“陵”——斜坡或运河沿岸土堤,其代表的是制度和律法,是所有国体的划定界限;“迟”——代表界限的下沉与崩塌。所以“陵迟”也有衰落起始的意思,也就是说在必要的时候,国家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国家制度的崩塌。但是为什么“陵迟”会和肉刑有关呢?

晚清法学家沈家本曾经这么解释道:“陵迟之义,本言山之由渐而高,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陵迟这个词的本意是山陵的坡度慢慢降低,后人引申出时间减缓的意思。在沈家本的眼里,行刑时,刽子手用刀从活着的受刑者身上将肉一片片地割下来,让受刑者慢慢死亡,加重其受刑时的痛苦,正是应了“凌迟”的意思。

其实凌迟刑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由于其比较残忍未被列入国家法典,所以在当时只能算是法外刑的一种;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凌迟的使用范围扩大;直到北宋时期,由于其被大量使用,所以成为了比较固定的刑罚,但仍然没有得到官方法律的认可。

南宋的陆游曾经对凌迟作为法外刑有这样的研究:“伏睹律文,罪虽甚重,不过处斩。盖以身首异处,自是极刑,惩恶之方,何以加此。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

凌迟正式得到官方法律认可的时间,不会早于辽太祖神册六年,即921年。据《辽史·列传第四二》记载:“六年,滑哥预诸弟之乱。事平,群臣议其罪,皆谓滑哥不可释,于是与其子痕只俱陵迟而死,敕军士恣取其产。”这个是最早记录凌迟处死入律后的第一个案例。

辽代作为少数民族统治中国的朝代,为了使占大多数的汉人服从契丹族的统治和巩固政权的统治地位,故朝廷将凌迟这一酷刑明文写入法律之中,使凌迟从一个法外刑转变成有正式身份的刑罚。

综上所述,凌迟从秦汉时期开始就存在于刑罚的历史长河之中,但是由于其残忍性和残酷性使之无法作为官方刑罚存在,只能作为法外刑。然而到了辽代,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将凌迟明文写入法律之中。

凌 迟 的 行 刑 方 法

在说凌迟的行刑方法之前,先让我们回顾一下磔刑的行刑方法:处以斩刑并破开和肢解身体后陈尸示众。

那么凌迟呢?

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也是对犯人心理的一种折磨。想想看,被人绑着,然后看着自己身体上的各部分被一刀一刀的割下来,那是一种多么残酷的折磨啊。

行刑前,部分受刑者在送往刑场前会先被游街示众。接着到了刑场后,施刑者将受刑者捆绑在刑场里面的柱子上。绝大部分的凌迟在行刑时,都允许百姓围观。大部分受刑者,无论男女,都要脱下全身衣服,性器官也要裸露出来;只有相对一小部分的受刑者允许保留一些衣服掩盖重要部位。

行刑时,施刑者会用小刀将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地割下。换句话说,施刑者是在受刑者还清醒的时候用刑。

凌迟虽然在辽代的时候明载于典刑,但是却没有规定它的具体行刑方法,比如说要割多少刀,用何种工具等。在宋代以后,凌迟才开始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凌迟的适用范围和工具等也有了相应的指示。而在当时没有相关规定其具体行刑方法,所以常常会有刽子手趁机向受刑者家属勒索和敲诈,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更甚者用钝刀慢慢切割受刑者的肉,以达到使其“生不如死”的效果。

《宋史·刑法志》中对刚开始发展的凌迟有这样的描述:“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意思就是,当时的行刑手段比较简单:先断四肢,再割掉头颅,已经算是极刑了。

凌迟有8刀、24刀、36刀、72刀、120刀等的区别,这些区别都是以罪名的轻重来区分。以24刀为例,行刑的次序为:1.削去双眉——共2刀;2.双肩——2刀;3.双乳——2刀;4.双手至双肘——2刀;5.两腿的肉——2刀;6.腿肚——2刀;7.心脏——1刀;8.割头颅;9.双手——2刀;10.双腕;11.双足;12.切断双腿,共24刀(8-12环节中没有标明具体刀数的,由刽子手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分配)。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24刀都已经很残酷?那么在明清时期发展到行刑有千刀的,其残酷程度无法想象。

手绘凌迟示意图(图片仅为示意,与实际操作不完全相符)

图源:主稿人风一样的蛮子

被凌迟千刀最著名的案例还数明朝太监刘瑾:正德五年(1510年),宦官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还要锉尸枭首。当时刑部张文麟作为监斩官监督凌迟太监刘瑾,详细地记述了当时的行刑情景:“本吏随该司掌应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3357刀,每10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那是得多小块肉),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是的,刘瑾被凌迟了三千多刀,就是传说中的“杀千刀”啊。当然,如果要凌迟三日,那还得让犯人有体力支撑。所以在那三日当中,还给予刘瑾粥水。(真是服务周到!)

另外,在明清时期,凌迟的行刑程序越发复杂,对于下刀的次序还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是女性受刑者,则从乳头开始,然后再割下双乳,其次胸肌,然后是生殖器;如果是男性受刑者,则是先割胸肌,其次割生殖器,然后再大腿、双臂等。施刑者下刀的时候,助手要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需要排列在桌子上等待检验,更甚者被丢到地上卖给围观者。到了清朝后期,部分受刑者还会先被施以鸦片,从而保持清醒以延长其痛苦。

其实对于凌迟的刀数和行刑程序,有很多种说法。但是如何执行,都是根据当时朝代的制度和罪行来进行的。

凌迟所用的刑具除了有利刃以外,还有网、钩等辅助工具。这里先停一停,大家有没有想过,网和钩那些辅助工具是怎么使用的啊?咳咳,接下来请大家根据文字自行脑补,前方高能,请大家自己根据接受程度观看。

网,一般都是在行刑的时候勒在受刑者身上,然后肉就会从网眼中突出来,这样我们的施刑者也就是刽子手就会将网眼中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而这种行刑方式又被称为“鱼鳞剐”。钩则是钩住受刑者的肉,然后割下来。

凌迟的行刑方式如此残忍,请问大家脑补的如何?

凌 迟 的 适 用 范 围

那么是要犯多大的罪才会用到凌迟来进行处罚呢?

《元史·刑法志》记载:“死刑,则有斩而无绞,恶逆之极者,又有凌迟处死之法焉”。由此可以看出,凌迟刑主要适用于惩治大逆、大恶(即不孝)罪。

随着发展,到了明清时期,凌迟可以适用于伦常之罪、凶残和不人道之罪,尤其是强盗罪,通常都是处以凌迟。

凌迟从辽代编入法典到废除,主要是适用于这三大类的犯罪。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在明清之前,凌迟只是用于惩罚十恶不赦的犯罪,但是到了清朝乾隆时期,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这些关乎伦理道德的重罪,也要凌迟。而到了后期,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缴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其实在这个时候,凌迟已经没有在控制范围内使用了,而是走偏了。

另外,因为当时的凌迟是会公开行刑的,所以会有很多群众围观。

沈家本认为:“示众以威,俾之怵木而警心,殊未得众弃之本旨。且稔恶之徒,愍(mǐn)不畏死,刀锯斧钺,视为故常,甚至临市之时,谩骂高歌,意态自若,转使莠民感于气类,愈长其凶暴之风。常人习于见闻,亦渐流为惨刻之行。”意思就是说,本来酷刑施以示众是为了威慑百姓从而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但是现实中并没能实现。百姓将“恶徒不怕死”视为常态,从而使社会愈长了暴虐的习气。

所以在后来废除凌迟且规定死刑只有斩刑的时候,沈家本明确了死刑需要秘密执行。

凌 迟 的 废 除

凌迟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那又是在什么时候被废除的呢?

《东华序录·同治朝》记载了这样一个事情:1866年2月28日,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递呈说贴——请中国不要使用凌迟酷刑。同年的4月12日,恭亲王奕?上奏称,中国凌迟酷刑友邦见之不悦,中国应该改革刑章,人犯应以斩决为止云云。

显然,这封奏折在朝廷引起了轩然大波,有赞成有反对。反对者称,凌迟以死者的痛苦不堪从而能够震慑人心,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不可废除。但是按照前言所述,凌迟等酷刑已经达不到威慑的效果了,还谈何杀一儆百?

后来,朝廷与洋人达成了协议:凡洋人交出之中国人犯,不论何罪,概不用凌迟。

然而,凌迟是否废除这一争议在清朝廷中延续了近40年。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修律大臣沈家本等人奏请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清朝廷明确表示同意:“凡死罪至斩决而止,凌迟及枭首、戮尸三项,著即永远删除,所有现行律例内凌迟、斩、枭各条,俱改为斩决。”

两年后,沈家本主持修订的《大清新刑律》又进一步的规定:死刑只用绞刑一种,并于特定场所秘密执行;谋反大逆等罪,另依“专例”——斩刑。也就是说,作为酷刑之一的凌迟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凌迟这样一个酷刑,从出现到废除,从法外刑到入律,充分体现了封建专制统治的黑暗、野蛮和凶残。从最初简单的割几刀以示警醒,到后来近千刀的酷刑,无一不述说着中国的酷刑随着历史浪潮的推进,呈现出日趋残忍的倾向。统治者为了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选择公开行刑,除了让犯人觉得有羞耻心、痛苦以外,还希望达到巩固和维护统治地位的目的。后来不仅是残暴谋反的重犯,连有违道德的轻罪都用上了此酷刑。

往往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凌迟这种行刑方式不仅没有达到警示的效果,反而让风气越发凶狠残暴。

有人说,乱世用重典。去年7月,菲律宾总统发布铁腕的扫毒政策,鼓励民众动手,发现毒贩即刻枪杀。政策发布后的第一个月,就有300多人丧命街头。

凌迟这种极刑的诞生之初,也曾肩负警戒世人的美好愿望,残酷、粗暴的刑罚方式,真的能降低犯罪率,为社会的和平宁静带来曙光吗?期待你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回答。

下面是公布连载前我们留下的两道问题的时间了!

第一道问题的答案:捅创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时任公安部第二研究所法医的麻永昌法医,就根据自己的研究和对国内外文献的总结,提出了“捅创”这一概念:无尖无刃的细长钝器,沿其长轴戳入人体形成的创伤应命名为捅创。

案例:1982年,一位死者腹部正中线,脐轮上13cm处的皮肤上有一2.5*1.5cm的创口,创缘不整,创口因为组织干燥,收缩,呈腔洞状,创底深达皮下脂肪层,创道长4cm未贯通。(见图一)

捅伤插图-1 图源:参考文献[8]

捅伤插图-2(左眼木棍捅伤)图源:参考文献[8]

第二道问题的答案:致伤工具为单刃刀具,刀刃成锯齿状。

(上图为创口,下图为致伤工具)图源:参考文献[7]

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了,再次感谢各位读者一直以来对周六小组的支持和关爱,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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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资料来源

[1]马泓波. 凌迟入律时代考[J]. 晋阳学刊,2002(2)

[2]许便红. 论我国凌迟刑的历史演变与功能[J]. 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4(3)

[3]孔学. 论凌迟之刑的起源及在宋代的发展[J]. 史学月刊,2004(6)

[4]程皓. 凌迟刑源流考[J]. 法制与社会,2007.08

[5]萧克芬. 凌迟:中国历史上最严酷的刑罚[J]. history teaching in middle school,2004(8)

[6]薛琴. 酷刑之最--凌迟[J].法治与社会,2013.7(中)

[7]Joseph A.Prahlow.Roger W.Byard.Atlas of Forensic Pathology[M].Humana Press ,2012

[8]麻永昌.捅创论(附尸检例报告)[J].中国法医学杂志,1990.5(2)

本期编辑团

主稿:娜娜 我在你左右 荏苒 啪啦;校对:笑言;插画:蛮子;题图:花颜;排版:鲁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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