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章丘区烈士陵园被济南市政府确定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单位。
章丘烈士陵园坐落于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兴隆官庄村,2014年8月正式动工兴建,总占地面积64亩,投资3000万元。一期工期于2015年正式投入使用,已建成烈士墓348座、英雄纪念碑1座、烈士群雕像1座、无名烈士墓2座、各时期英雄代表塑像5座、纪念广场1处,现已安葬有名烈士202名、无名烈士17名。二期工程将于2017年下半年启动,主要建设烈士事迹和烈士遗物陈列馆、停车场、大门石坊、章丘革命历史展示墙等设施, 预计2018年年底投入使用。
据介绍,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济政字[2017]23号),章丘区烈士陵园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据介绍,截止目前,济南市共有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2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8处。
(记者:郭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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