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世界“反同”运动中一直有几个重要的观点。

早年间,同性恋被当作一种疾病。比如“计算机科学之父”图灵的故事,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了。上世纪五十年代,同性恋被纳在“精神疾患”之中,在法律中也被视为“罪”。可以说,同性恋去病化的历史和精神科学、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史密不可分。最终,基于Evelyn Hooker等科学家提出的几个关键性研究和连续性性倾向的概念,在1973年,美国精神医学会去除了同性恋为精神疾病。虽然此举尚不能完全去除社会对同性恋的恐惧,但可以说同性恋病理说已经不是一个主流的受欢迎的观点了。

另一个反同运动的重要观点来自于宗教信仰,主要的伊斯兰教法学派都命令禁止同性性行为,较为保守的天主教也反对同性性行为,称其“缺乏恩赐生命之意义”,以及“不符合男女互补论”,部分新教教派也发表申明,称同性性行为是基督教的神所憎恶的恶。在宗教势力强大的南欧、东欧各国,这种声音也更加强大。然而近年来,也不乏思想更加开放的宗教领袖和派别公开支持同性恋及同性婚姻,即使是天主教教皇方济也在2013年呼吁天主教会宽容对待同志群体。

△ 芬兰的大主教对同性恋婚姻法案的支持言论造成一天内2600余人退教

然而,现在的社会观念日趋开放,同性恋病理说越来越缺乏其生根发芽的土壤了。人们对同性恋的认识逐渐加深,宗教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也慢慢衰退,失去了病理说的依据和宗教势力的支持,“儿童权益”成为了反对同性恋者们”退而求其次"的论点和阵地。

学术界对于同性婚姻与儿童权益已经有了不少研究,比如美国心理协会APA就曾经发表结论认为“没有一个研究发现同性恋父母的子女在任何一个方面,相比异性恋父母子女处于劣势”。 然而,一些反对者提出,一是认为政治共识对科学取样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研究样本并不具有代表性,同时另有研究证明同性恋父母子女相较异性恋父母子女有更多的问题。二是不少研究指出不同性别榜样在儿童成长过程的重要影响。

△ 一些科学研究认为同性伴侣抚养孩子不会对其造成特殊影响 (图片来自Quartz )

第二点回应尚不难反驳,从玛格丽特·米德到波伏娃,社会对性别角色的构建已经是社会学的经典学说之一。但面对第一点回应,却还有很多值得同性恋权益组织可以反思的地方。美国心理协会于2005年提出的权威意见中,引用了之前20年共计59份研究,无一例外地支持这一结论,难免有“一刀切”和“意识形态灌输”的“嫌疑”。从理论上讲,自福柯以来,“同性恋的历史”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压迫同性恋的历史”,在强调同性恋身份被权力机制压迫和规训的研究中,唯独同性恋子女抚养却是一个例外。

在异性恋父母子女,尤其是单亲、离异或者被收养的子女还面临着诸多问题的现状之下,同性恋家庭下生长的子女具有整齐划一的优秀表现更难以让人信服。从美国心理协会所引用的研究的来看,多选择便利抽样,几乎全是白人、中产阶级的同性恋家庭受访者,部分缺乏对照组,以及测量量表对性向相关心理主题的偏向和对社会主题的忽视等等,都有可能让研究的可信度大打折扣。而同时,研究方法相较更为科学的,2012年Regnerus的新家庭结构研究却得出了完全不同的显著差异的结论。然而,这个不受欢迎的结论很快让这项研究饱受争议,也让Regnerus顶上了“反同”的帽子。

△ 糟糕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带来更大伤害

面对这个是非难辨的研究现状,也许我们只能用科学以外的因素来解释。那就是说,学术的正确性也许还不是最重要的,政治正确的因素似乎占到了主导地位。这个功利主义的陷阱,正是同性平权运动的支持者理应认识并规避的: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应该是建立在个体自由选择的权利基础上,而不是需要承诺一个美好的未来。这就如同,单亲父母的子女虽然也面临许多成长的问题,但并不能就此剥夺单亲父母离婚或是抚养孩子的权力。就算同性恋父母的子女确实会面临更多问题,但承认问题的存在和针对问题做出的调整和应对才是未来同性恋家庭需要考虑的方向。

世 界 说

王 悦

发自 芬兰 坦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