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期公布终生禁驾的10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户籍 |
| 张赶生 | 1329031974******** | 任丘市长丰镇 |
| 李千 | 1309821990******** | 任丘市青塔乡 |
| 李永宽 | 1309221987******** | 青县 |
| 付瑞峰 | 1309821989******** | 任丘市石门桥镇 |
| 高志和 | 1329031962******** | 任丘市北汉乡 |
| 丁小辉 | 1309821983******** | 任丘市于村乡 |
| 张少华 | 1309821987******** | 任丘市辛中驿镇 |
| 及颖超 | 1309821985******** | 任丘市辛中驿镇 |
| 崔生 | 1309821986******** | 任丘市 |
| 郝永龙 | 1310811976******** | 霸州市 |
交警提示:
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尤其是在驾车时严禁饮酒,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拨打122报警,驾车逃逸只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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