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历朝历代对于男女结婚的年龄都是有规定的。婚配制度并不是现代文明的产物,自古以来就是氏族社会制约男女关系的产物。

从最早有记录的西周来看,男子三十岁以上,女子二十岁以上才可以结婚。因为那会的人认为男子到了三十岁骨骼精壮,才有当父亲的能力。而女人二十岁才算彻底发育成熟,方可以做母亲生养后代。

此后,历代王朝关于婚育的年龄不断调低,越王勾践规定,男子二十岁不娶,女子十六岁不嫁,罪及父母。意思就是孩子如果不及时出嫁,那么就要治父母的罪。因为当时特殊的社会背景导致这项规定,勾践为了迅速壮大国力,让百姓多生养也是情有可原。

汉代有个很奇怪的规定,女子十五岁以上如果还不嫁人,这个家庭就要交五倍的税赋,这就导致汉代时期早婚非常普遍。而直接的后果是婴儿的死亡率非常高,很多父母因为自己还是没长大的孩子,却还要去照顾襁褓中的孩子,因为方法问题以及态度问题,导致婴儿的死亡率大幅度攀升。

由于封建社会的生产力比较低,迫使有些朝代需要更多的人口来繁荣国力。古代的老百姓在统治者的逼迫下,早早的成家生育,千百年来也渐渐适应了早婚早育的心态。

到了当下,现在的年轻人已经很少受婚姻枷锁的桎梏了,他们无视规则、蔑视规则、挑战规则,不愿意成家不愿意耽误责任,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