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历史上,有两个人是出身于平民而当上皇帝的,一个是刘邦,一个是朱元璋。朱元璋能够坐上皇帝有两点:一、元朝对底层实务吏员的重视,让底层人士有相比其他朝代更多参与政治的空间;二、从唐朝时传入的摩尼教在江南的巨大宗教影响。
但对于刘邦,始终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他可以做皇帝?实际上,原因很简单——除了刘邦本人因素之外,就是秦朝实行重视平民的国策。
中国古代社会的结构,基本上就是这四种人:官(有品系的官员)、士(有知识文化的有影响力的非官职人员)、吏(在官府里从事具体行政实务的幕僚、佐役等)、民(一般民众,包括小地主等)。
官,在国家正式事务中发挥作用;士,在民间发挥意见领袖作用;吏,是让国家行政力得以实现的关键;民——我为鱼肉,人为刀俎。基本上,这四类人只有两种平行的流动:官,出身于士;吏,出身于民。吏,再怎么做,也不会升任官员,即便运气很好,能够做官,也做不大,还受到鄙视(刀笔吏,就是很直白的对吏的鄙视);士,不是出任朝廷命官,就是成为当地的意见领袖,引领当地的思想风向,除此之外,士不会任职为吏,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种侮辱;民,除了科举制提供了一个上升的通道外,再无任何上升渠道。
刘邦在秦朝的社会地位是:出身于民,任职为吏,在思想上鄙视士(在秦朝任职及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刘邦经常骂儒家“竖儒”,就是最好的证明。即便是当皇帝后,儒家并未受到刘邦的重视,儒家人员只是被任职为礼仪性的官职,并无实权。)
重视平民,以出身于平民的吏为师,压抑官、士特权,正是秦朝的国策。秦朝是实行权利平等的社会,官、士不再像周、春秋战国时期一样享受特权,更没有后世的东汉、两晋南北朝的门阀森严。刘邦敢娶地位比他高的吕后,就可以窥见当时秦朝的士、民权利的平等。
以上是立论。以下的证据。
1、 秦始皇26年统一天下,即更名民为“黔首”。这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换名吗?非也。这是秦朝将周的士、民合并,统称为“黔首”。
黔首,这个阶层,不只是包括如同刘邦这些种田出身的下层人民,也包括如同富户吕后一家等有财富和影响力的家族,更包括没有出任国家职位、无爵位的王室、贵族、大臣子女等。史记记载赵高杀胡亥时,胡亥死前要求:“原与妻子为黔首,比诸公子”。可见,即便是秦国皇子,没有了爵位,就是黔首。
即:秦朝只有三个阶层:官、吏、黔首。
2、 焚书。李斯提出的焚书政策,并不是反文化行为,而是一种打击特权、落实平等黔首政策的行为。焚书民间书籍、保留秦国博士书籍、禁止士公开非议时政、以吏为师等等,都体现了压制士、提升吏。士,不能公开讨论时政,就失去了作为意见领袖的作用,真真实实的是一个平民;以吏为师,提升了吏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让吏成为民间意见领袖,取代士原有的地位。
这才是焚书的真实意图和所要达到的战略目标,而非仅仅的针对儒家。
3、 坑儒。这里不讨论坑儒的过程。要讨论的是秦始皇和扶苏两种对立的思想。这也是为什么扶苏不能登位的原因。
秦始皇为什么要坑儒?目的和李斯的焚书政策是一样的,打击士的特权。李斯在提出焚书令时说:“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秦始皇在坑儒时也说了相同的话:“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乱黔首,也就是士的民间意见领袖地位,就是秦朝焚书、坑儒所要达到打击士的地位的根本目的。而以吏为师,则提升了出身于民的吏的地位,成为新的民间意见领袖。
焚书只是强制烧书,不烧的最多只是被罚去做30天修城墙的苦力而已。惩罚并不严重。坑儒是对焚书令的执行,并非新的政策。焚书令中提到:“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这才是秦始皇坑儒的法律所在。
秦始皇33年发布焚书令,35年执行焚书令中中的处罚——坑杀违反焚书令的儒士、方士。
坑儒,完全是一个执行法令的事件。焚书令规定禁止公开借古讽今讨论时政、违反者杀;35年,秦始皇派人侦查得公开借古讽今讨论时政的460个儒士、方士,按照焚书令的规定,按照法令处死。
本来是一件执行法令的事情,却被儒家黑成了秦朝暴政!历史就是这么幽默!白洗成黑!
再看下扶苏的行为。这460人已经明明白白的是违反焚书令而受到惩罚的,但他依然无视法令、公然上书——试问,秦始皇如何会把以法为主的秦国交给一个不重视法令的人手里?
另外一个扶苏不能成为秦国皇帝的原因还在于他的上书。扶苏的上书是:“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刚看起来,毫无问题,扶苏为国为民之心跃然纸上。但你若集中看这几个关键词: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重法绳之——天下不安。逻辑核心是:诸生是黔首集附、天下安宁的关键。扶苏的上书本质上是要求恢复士的民间意见领袖地位,反对吏作为民间意见领袖。这不是和秦国以吏为师、以黔首为重的国策根本相反吗?秦始皇让他去上郡监军,已经是优待他了。若是在明清时代,响当当的的谋反罪名就会落在他身上,人头落地百分百的事情。
扶苏倾向重视士,和秦始皇、李斯、胡亥等重视黔首的法家思想完全相反,这是扶苏为什么不能做秦国皇帝的根本原因。
4、 秦朝重视平民的证据。
a、 改名黔首,将贵族、士、民的权利、义务统一,剥夺贵族、士的特权。
b、 28年琅琊台立碑:“忧恤黔首,朝夕不懈”、29年之罘立碑:“烹灭彊暴,振救黔首”。这可不是一句宣传的话语,或空话。31年,秦始皇“赐黔首里六石米,二羊”。整个秦国,每个里,都赐给6石粟米、2只羊。秦国有36郡,少少的算也有5000个里吧,按照这个数来计算,秦始皇赐予的粟米就是:3万石、1万只羊。实际数目远不止这个数字。
试问:汉武帝、唐太宗,甚至是重视农民的朱元璋,秦之后的历朝历代,有哪个皇帝能够做到全国性赐予,而且还是赐予平民?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仁君,杀人如麻;被黑的暴君,抚恤人民毫不手软。
c、 31年使黔首自实田也。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理田。这一次秦朝的理田行为,除了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理田外,还是第一次将包括贵族、士、平民三种人的田地全部登记在册,作为收取赋税的依据。贵族、士也要交赋税,这在秦朝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在明清时代,就是官逼民反的事实。在中国历史上,只有雍正时在西南实行的改土归流政策,还有可比性。
综述,秦朝是一个重视平民、以吏为师的以法治国的朝代,和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都不同。秦朝之所以特异,就在于它以效率、务实的法家为国家思想。在一个重视平民、权利平等的社会里,刘邦当皇帝有什么奇怪的呢?只有那些重视门阀的儒家社会里,平民当皇帝才是大逆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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