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各国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加剧,越来越多的海外文化逐渐被引入到国内被国人所接受。国人的思想观念也变得开放了起来,纹身就是其中之一。

越来越多的人把纹身当作一种时尚艺术的象征而顶礼膜拜。其实纹身在中国历史是相当久远的,可以追溯到三千五百年前。

当时主要是用在刑法上,称为“墨刑”,就是在受刑者的面颊上刺上文字符号等并染上墨色的一种惩罚模式。

但是为什么军人是被严令禁止纹身的呢?

有些人可能会反驳了,你看美国大兵纹身不就很普遍吗,在这方面貌似就没有什么样的硬性要求样?甚至有的美国大兵满身都是纹身。

其实不然,美国曾经也是有相关的条例规定的,军人不得纹身,但是后来却发现很难招到人,最后只能放宽入伍的标准。一定面积以内的纹身是可以入伍的,但是如果已经是士兵了还想去纹身的话则需要向军队进行报备,以便把士兵身体上变化的信息入档。

美国人刚开始喜欢上纹身的时候,主要群体是刚从监狱里面出来的人或是即将进监狱的人。从1970年以后开始,当艺术家和好莱坞的明星们喜欢上纹身以后,美国主流社会的接受程度也就越来越高了,因此也就变成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了。

而在我国,从过去到现在都是严令禁止军人纹身的,在2015年征兵标准中就有这样一条: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经过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的若不影响正常形象和功能的合格。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因为纹身是一种非主流的文化,而军人是国家的象征代表着威严神圣,因此不适合军人严肃的形象。军容风纪是军队和军人仪表和风貌的有力展现,过于浮夸或外露的纹身势必会大打折扣。

而历史上纹身、刺字等这些是对待犯人和奴隶的,这与人民的军队形象大相径庭,这也是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的体现。

除之之外,军人甚至是执行特种作战的士兵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有纹身很容易被敌方记住识破。身体上的瘢痕也会影响正常作战人员的正常发挥,比如执行高空任务、高空跳伞等的时候,由于气压的原因,身体上有纹身或是瘢痕就容易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