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栏目组(董世峰)接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大象村部分村民的反映材料,称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大象村老年协会会长、共产党员李金森于2017年元月3日在莆田市解放军九五医院门口被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带走。次日以无证驾驶行政拘留十五日。十五日期满时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拘留送进看守所。时至今日,几个月过去了,李金森依然被关押着。

据李金森家属说,李金森时在莆田市解放军九五医院门口以涉嫌无证驾驶被带走拘留的,当时李金森并不是正在驾驶车辆,当时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的执法干警是否开启了执法记录仪记录当时的现场情况?李金森行政拘留期满当日又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拘留送往看守所,李金森一直在拘留中怎么会又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什么时候的事?在其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当时为什么不直接进行拘留?当时的聚众现场有没有人报警?公安机关有没有出警记录?如果没有人报警,没有上访没有扰乱政府机关,那认定李金森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依据是什么?

李金森涉嫌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的拘留通知书显示的日期是2017年元月4日,就是李金森被带走拘留的第二天,2017年元月19日行政拘留期满又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送往看守所,而莆田公安局秀屿分局发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显示的时间是2016年12月20日,后发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为什么会比之前的行政拘留通知书的时间更早?为什么会有时间上的不一致?是人为的过错还是另有隐情?

带着这些疑问,栏目组专程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了解情况。经秀屿区宣传部协调,栏目组见到了秀屿区东庄镇洪镇长,经东庄镇洪镇长比较详细的叙述,结合大象村村民的反映,我们才知道两份不一样的拘留通知书背后的情况。

东庄镇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西部,地处湄洲湾北岸礼泉半岛。总面积3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275.5亩(其中旱地13558.5亩,水田4617亩),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35亩。因为人均耕地面积太少,上世纪七十年代,大象村村民在条件极其恶劣的情况下围海造田,付出了四条人命的代价才有现在的“石象围垦”。所以,在广大村民中,特别是参加过围海造田的老年人眼里,土地是极其珍贵的,甚至比生命还重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秀屿区进行大规模港口建设,港口及其配套设施就不可避免的要占用一些土地。这样就和惜地的村民产生了矛盾。2017年东庄镇计划在石象垦区建设一个滞洪区,据东庄镇洪镇长说,滞洪区建设要占用到石象垦区的土地,滞洪区虽然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很多村民对于占用土地还是有很大抵触。李金森就是坚决反对占用土地的领头人,加上李金森曾经担任过村干部现在又是老年协会会长,在村里有相当的影响力,造成镇政府相关工作很被动,不配合镇政府的工作其实就是李金森被先后两次拘留至今的主要原因。

东庄镇滞洪区的建设据说是市政府重点工程,但由于村民的不配合,工作进展缓慢。而栏目组在大象村村民那里了解到,镇里建设滞洪区,既然是市政府重点工程,就应该合理合法合规,建设滞洪区征地没有提前公告公示,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听证会,没有依法征用土地的相关文件和赔偿标准,村民除了领到相应的钱款还有一张领钱的白条,上面显示多少土地及合起来的钱款,说明镇政府并没有按照中央及地方相应征地政策和程序依法行政。2011年,公安部发文不准公安部门介入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而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拘留李金森涉嫌违反公安部不准介入征地拆迁非警务活动的禁令。且前后两份拘留通知书时间错乱,漏洞百出,损害了人民公安及政府形象,扭曲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