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一条关于携带香烟入境的奇怪规定: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每次进入香港只能携带不超过19支香烟,超额的要罚款。如果带的多,按照规定申报的话,会被要求按照1.2港元/支的标准缴纳税金。但如果没有申报,那就要被罚款。网上曾经有人声称自己按照注意是19支,而不是19条,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想缴纳税金,那就不能带一整包香烟进入香港。曾经问过香港朋友,得到的回答是这个规定已经实施十几年了,目的无非是控烟。详细的规定其实是:凡年满十八岁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下列烟草产品进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19支香烟;或1支雪茄,如多於1支雪茄,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或25克其他制成烟草。这对烟民来说,绝对不是好消息,但也不是没有解决方案,进入香港后在当地购买就可以了,不过你会发现,香港的烟草和内地比起来,无论是品种还是价格,都和内地有相当大的差别。

因为香港高度国际化,所以本地供应的香烟的口味上,也同样国际化。一般来说,便利店里供应的烟草,“外烟”口味的多于内地传统的烤烟型,也就是混合型的居多,而香港本地人一般也都选择混合型。我们内地烟民到香港来,如果不能接受“外烟”的口味,可供选择的范围和内地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一般来说,香港供应的内地口味香烟仅限中华(硬,香港很少见软中华)、苏烟、红双喜(南洋)和芙蓉王等几种,所以很多喜欢抽当地香烟的内地烟民一般无福消受自己最爱的品种。不过,即使是这有限的几种,价格和内地相比,也普遍高于内地,据说原因在于香港实施“高价控烟”政策,即使用较高的定价,压制对烟草的需求。记得刚到香港的时候,中华(硬)的价格是48港元/包,但内地10元左右的红双喜,竟然也要卖到近40港元。所以从性价比上看,中华(硬)显然更有优势,因此一般人都喜欢选择这种内地的所谓“高档品种”了。不过这两年,香港中华烟的价格也历经多次上调,现在好像已经到了65港币/包了,说明港府用经济手段控烟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电影《志明与春娇》中,两位主角在加价前夜,扫荡数家便利店囤积香烟,说的就是这件事。

说到两地烟型上的区别,另有一个现象也很有意思。所谓“外烟”一般都是用白色过滤嘴,例如万宝路等;而我们内地的烟大都使用黄色过滤嘴(近年也有很多其他颜色的,不过白色的很少,原因不详),所以从烟灰缸里泾渭分明的过滤嘴颜色上,很容易区分出内地人和非内地人来。特殊情况下,行走在路上,发现一个被随意丢弃的黄色过滤嘴的烟头,就会直觉地反应“内地人干的好事”。相反的,如果你看到的是一个白色过滤嘴的烟头,就不能肯定的说是“老外素质也不高嘛”,因为大部分香港烟民抽的也是“外烟”。这一细微之处的差别,也能成为区别内地人和非内地人的重要依据,想来很是有趣,也值得大家足够注意,不要因为一个人的随意,抹黑全体内地人的形象。

香港同样不允许在公众场合抽烟,并且管理的相对严格。看过《志明与春娇》的朋友大概都有印象,香港白领要是犯了烟瘾,只能跑到楼下过瘾,而不能在办公室里吞云吐雾——这样干不但可能被同事投诉,而且可能触发办公楼里的警报系统,带来严重后果。就算是开门做生意的餐厅,也绝少能找到允许抽烟的。原因也很简单——店家承受不了被非抽烟人士投诉的风险。而在地面的空旷处,也不是随处都可以抽烟,而是只能在指定地点“解决问题”,也就是不允许“流动抽烟”。有内地朋友曾经打趣说,在香港抽烟和去厕所一样,不能随地“办理业务”。这一点在《志明与春娇》中也有一个桥段:志明和春娇两人深夜在街上“抽流动烟”,不幸被控烟人员抓到并准备罚款,俩人急中生智扮日本人才算逃脱。而所谓“指定地点”,香港通行的规矩是“凡是有盖的地方都不许抽烟”,抽烟必须在设置烟灰缸的地方进行。所以在香港,看到几个烟民围着街上的一个垃圾桶喷云吐雾,根本不必惊讶,因为只有在那地方抽烟,才不会被抓住罚款。要知道,这个罚款不是小数目,通常是1500港币起跳,非大富大贵者,总是要觉得肉痛的。

总体来看,香港女性烟民比例高于内地平均水平。平时在写字楼下“聚抽”,经常见到有此同好的美女走下楼来,纤纤细指中夹一支雪白细烟,目光如水,淡然伫立,也是一处独特的风景。特别是在大商场外的吸烟处,经常可以见到几个化妆品导购美女抽空跑出来,身着标致工装,围着一个偌大的垃圾桶嘻嘻哈哈地抽完一支烟,若无其事的跑回去继续工作。想想她们虽然妆容精致、青春年少,但毕竟要站在柜台前卖力地叫卖,身心疲惫之余,溜出来偷得片刻悠闲,似乎也不为过。莫非“烟熏妆”的描画术,灵感就来自这种偷闲之中?而在《志明与春娇》的电影中,春娇作为一个资深烟民的身份,也是其情节发展的主要依托之一。刚来香港的时候,每每见到靓女当众抽烟,总觉得恍如置身东北乡下,后来见的多了,也就慢慢接受下来,毕竟这只是生活方式,无关大是大非,没必要痛心疾首或者大惊小怪。身边的男性香港朋友说,香港女性抽烟比例高,是和其工作、生活压力大分不开的,也和相对“洋化”的生活理念有很大关系。

香港出售的香烟,包装体现出浓厚的控烟诉求。香港政府通过法律,规定在烟草(不仅限于香烟,雪茄亦同)的包装上,必须有50%的面积用于印制警示性图案,并提出了六种标准的警示图案供烟草商使用,文字内容包括“吸烟足以致命”、“吸烟可引致阳痿”、“吸烟可导致肺癌、肺气肿”等,再配上烂掉的器官、黑乎乎的肺部等触目惊心的图片,目的无非也是引起烟民的心理不适感,从而降低吸烟量。据报载,有控烟组织近期呼吁香港政府修改控烟法案,要求把香烟包装的75%以上面积用于宣传控烟,可见香港的烟鬼们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此外,在香港很少能买到整条的香烟,不知道是政策规定不允许整条出售,并借此给烟民增加购买的麻烦,从而达到控烟的目的呢;还是因为香港便利店众多,随处都可以买到香烟,所以没有必要整条出售。

控烟虽有利民众健康,但抽烟却是公众的自由。香港政府一贯采用其自由主义的行政思路,尽量用经济手段来达成控烟目的。例如上文中的对携带烟草入境、公众场合抽烟、烟草价格等方面,要么罚款,要么用高价压低需求。近期内地烟草普遍涨价,原因是烟草税提高了,目的当然不外也是控烟。看来我们在这一领域的国际化上,正在向香港乃至全世界看齐。不过总体来看,就控烟的具体措施,例如公共场所不能抽烟等方面,内地还有许多细致的工作需要做——既然目的已经无可争议,那么措施如何落地,就是眼下的务实方向。

(作者:山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