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购房者都曾向小编抱怨过“买卖二手房好坑爹呀!”在小编看来,事实也的确如此!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坑”实在太多了!下面小编就总结一下买二手房最易忽视的6大“坑”,快来看看你被坑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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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与二手房房产证上的其中一个共有人签字

一般来说,对于二手房房产证上有多个共有人时,买卖二手房需所有共有人到场签字,若只与其中一个或者部分共有人签字,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2.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时卖家不给查验房产证

买卖二手房时,必须查验房产证。一是辨别房产证的真伪;二是核对房产证上的署名是否与售房者一致。倘若卖家不给查验房产证,那就说明房子存有很大问题,此时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时要慎重了!

3.二手房还在租期内,就被卖家忽悠买了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先前签订的租赁合同,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若买了还在租期内的二手房,那么即使过户了,也要等租期到期才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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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卖家的单位福利房被单位优先买走

单位福利房性质特殊,在转让时,单位有优先购房权,因此,购房者在办理过户前,要让对方交纳土地使用费,并取得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5.原房东未结清物业费,买家自己掏腰包

在签订合同前,确保原房东已结清所有费用,比如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若实在无法结清,则在尾款扣除。

6.签了合同,卖家要涨价,不答应宁愿双倍赔偿定金也要卖给他人

卖家单方面解除合同支付双倍赔偿是合理合法的,此时,购房者不要看到双倍赔偿定金就高兴地不买了,要算一下,这其中的差价哪个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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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上这6大“坑”,希望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可以完美的避开,不知大家在买二手房都遇到了哪些“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