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5月22日,毛主席从湖南省茶陵县出发,经江西省永新县到达井冈山,入住井冈山宾馆。在此之前,负责毛主席这次重上井冈山工作的中央警卫局负责人汪东兴、江西省委书记刘俊秀提前打了招呼,交代井冈山管理局交际处的工作人员:首长来井冈山,在宾馆食宿,一切按规定办,不能超标。

宾馆坐落在青松翠竹之中,刚刚落成不久,显得干净、舒适。住进115号房间后,毛主席环顾四周,微笑着对随行人员说:“这可和当年大不一样了!那时敌人前堵后追,我们靠两条腿拼命走,上山1000多里走了半个月,这次坐汽车两天就到了,还是机械化好!”

毛重上主席井冈山,井冈山人民格外高兴。他们想:第一餐饭,一定得使毛主席满意。于是,他们在桌上摆上了茅台酒、香烟、苹果及丰富菜肴。按毛主席要求检查伙食的汪东兴发现后,立即找到负责人,说:“首长每餐四菜一汤,每天2.5元伙食费标准,一路上都没喝酒,你们快将烟、酒、水果都收进去吧!”结果,餐桌上只剩下四小碟菜,一瓷碗汤。

以后几天,毛泽东叫随行人员外出参观,自己留在宾馆工作。他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来电、来信、文件,还要阅读大量书报,常常忙到深夜。

5月29日,离开井冈山宾馆前,毛泽东叫生活管理员吴连登去结账。当吴连登按毛主席的要求带着钱和粮票走进宾馆会计室,找会计雷良钊结算伙食账时,雷良钊为难了,说:“38年前,毛主席在我们这里吃红米饭、南瓜汤,为穷人打天下;如今他老人家故地重游,是对我们井冈山人民的最大关怀。我们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他老人家,仅仅严格按照你们的规定为他做点普通饭菜,也就十几块钱,叫我们怎么忍心收下?”

在吴连登的一再解释和坚持下,雷良钊收下了毛主席的伙食费,并开出了这样两张发票:一张是00006482号发票,上面写着:首长伙食费,7天,每天2.5元,合计17.50元;一张是00006484号发票,上面写着:首长交粮票23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