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以下几种酷刑,凌迟算是人道了!
凌迟即“千刀万剐”,一般共需在受刑者身上来3600刀,而且前面3599刀不能让受刑者死亡,必须在最后一刀让受刑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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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九整理了一下古代的酷刑,发现除了凌迟以外,还有更加恐怖的极刑,陈述如下。(阅读部分刑罚,可能引起不适)
1.人棍(也称人彘)
人棍为一种古代酷刑,即切去人的四肢(但往往留下头部),使人流血而死或者成为残疾。
最早出现于《鹿鼎记》,韦小宝得到一柄削铁如泥的匕首,用其来削人棍。
其实人棍这个词呢大家在网络上也不会少看到吧。有很多都市传说说的什么某个女孩子被绑架啦,然后后来找到她的时候她的四肢都被砍掉了,但是人还活着...(好像称作海豚人?)那么她所遭受的,其实就也可以叫做人棍吧。
2.梳洗
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非常类似。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3.碎身刑
在古代,碎身刑是常用的刑罚之一,尤其是在用车轮刑的时候经常会撕碎人体。
古代的车轮刑与中世纪和1789年前清王朝的车轮刑有很大的不同,后者的关键是要将犯人活生生地一切两半,轮盘只作陈尸之用。
而在古代,轮盘在碎身刑中起很大的作用。轮盘的直径可大可小,通过摇动一旁的手柄,轮盘可以围绕中间的轴旋转,有时手柄需要几个人一起摇动。轮盘的特别之处亦在于它的厚度,一个人正好能够平躺于其上,轮盘不会嫌窄。
一般先把犯人的脚给固定住,然后把他展开,将他的双臂举过头顶固定起来,这样完全可以符合人体的曲线,犯人的身体整个向后弯成弓形,角度就要着轮盘本身的弧度了。犯人赤裸着身体,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了十来自后,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还有的轮盘直径比较小,但是轮盘本身就带有尖刺。每转一囵,犯人都要从构燃的炭火上经过。
4.碾刑
碾刑,顾名思义即将犯人用某种方式活活压死的一种古代酷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一片酱沫。
5.刺刑
刺刑是指用一根削尖的木桩立于土中,受刑者坐在尖端上面,让这根长棒从受刑者的肛门插入,从嘴或胸部穿出。
行刑者砍一段大约三米长的木柱,仔细削尖它的一头并涂上猪油。木桩的另一端很粗,这是用来可靠的底基。受刑人的脚被人用绳子拖拉成“一”字型,衣服被剥去,然后木柱尖端被非常小心的锤进受刑人的肛门里,而且行刑人频繁地停下来以避免破坏内部器管。
木柱的进入挤开了肠、结肠、胃、肝和肺,直到肩膀,然后行刑人通过小刀的帮助穿透背的上半部脊椎一侧的皮肤。受刑人被叉了起来然而他的心脏和肺还在工作。然后行刑人把他的腿在脚踝处绑在柱子上以防他在接下的过程中滑下来。
接下去,木桩连同它上面的人被竖了起来,为了使得身体不至于摇晃,必需将它很小心地放置在稳固的石头或木头的支架中,在那里,它被支柱恰到好处地固定住。假如一切都以正确的方法进行的话,这种痛苦能延续数天之久,受刑人慢慢在极端痛苦中死去。
6.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
明末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从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7.蚁刑
个人认为是凌迟的升级版,就是在犯人身上用刀划口(也可以不划),然后在伤口抹上蜂蜜等,吸引蚂蚁等小虫子一点点撕咬受刑者!据说,现在很多国外的原始部落还存有此种刑法!但此种刑法也极可能源自古代中国!
8.俱五刑
俱五刑就是指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老九看来,生活在现代的我们是无法想象这些刑罚有多么残酷的!封建社会的一些行为太缺乏人道主义,吞噬人的肉体与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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