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后就必须报税,无营业额也需要进行零申报,但长期零申报会被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做亏损可以,但你要有足够的凭证及证据,否则6个月不经营是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非正常户无所谓?

D级纳税人威胁不到你?

信用联合惩戒黑名单也不怕?

……

那坐牢呢?

偷税漏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漏税是指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主观上不是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客观上未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但结果是未缴或少缴税款。

偷税漏税后果

a、经济责任:补税滞纳金(相当于借了高利贷)罚款(使纳税成本成倍增加:偷税数额不满1万元或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税务机关追缴偷税款、并处偷税额5倍以下罚款)

b、行政责任: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

c、刑事责任(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当然,税务机关也不是非要把你移交公安部门,因为他们的目的还是收税,所以如果“收到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的,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再回过头来说汇算清缴的事 ,其实也有一个法子:

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所得税报告,能够降低税务局抽查的风险。关于汇算清缴报告,在广州和东莞,这份报告是强制每个企业都要出具的。虽然深圳没有这个强制规定,但还是建议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出具一份。

因为大家都知道,在我国,不开票收入特别普遍,任何一家公司的账都经不起细查。特别是那些缺少成本票、进项票的公司,出具汇算清缴报告其实是多了一层屏障。

由于报告是第三方出具的,既减少了税务局的核查工作,也提高了企业财务数据的可信度,若报告出了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是需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的!

就算真的被查到了,且贵公司确实也少缴了,税务局专管员也会认为该企业对待税法态度端正,不属于故意偷税,只要补缴税款即可,不会涉及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