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朝会,多数人的认识主要来自于古装历史剧。皇帝一句“有事早奏,无事退朝”,似乎当天没什么大事的话,君臣只要碰个面点个卯,就可以该干嘛干嘛去了。

事实上,古代的官员们,特别是京官们,还是比较辛苦的。就比如说朝会这件事,官员们为了不迟到给皇帝留下不好的印象,起得比鸡早不说,还得经常饿肚子。

我们就拿唐朝来举例。唐朝的时候,需要到皇宫和皇帝商议军国大事的官员们,正常情况下,得在清晨六点前赶到皇宫外候着。要做到这一点,官员们必须得在五点左右出门。住得离皇宫远的官员,五更三点就得起床准备了。

在上朝之前,为了不让肚子饿着,有的官员会吃些早点垫垫肚子,但是起晚了来不及吃,或者刚起床,味觉还没缓过来不想吃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所以饿着肚子去上朝的官员还是挺多的。

当然了,有些官员会选择在路上买些小吃,比如宰相刘晏就曾在寒冬腊月大雪纷飞的清早买过热腾腾的羊肉馅饼。但是一边吃着一边骑着马赶路,估计吃得也不踏实,凑合着对付罢了。

早饭没吃好,朝会结束后再接着吃点?不好意思,官员们上朝时间大概为两个时辰,相当于今天的四个小时,也就是说官员们得饿着肚子熬上一上午,很辛苦吧?

还好,总算有一位体恤爱民的皇帝出现了,他就是唐太宗李世民。自他开始,唐朝有了完整意义上的机关食堂,也就是说百官们终于可以不用饿肚子啦。

据《崔记》记载,唐太宗统一天下后,决定延长定期举行朝会的时间。为了表示对议事官员们的体恤,唐太宗决定“略备薄菲”,让与会者吃一顿免费的工作餐。不过,那会儿还没有“工作餐”的概念,管这顿饭叫朝食或廊下食。如此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众臣们自然是极力拥护,于是打唐太宗之后就形成了一种公费吃喝制度。

本着“再苦也不能苦了官员的嘴”的潜规则,机关食堂的伙食供应还是不错的。据《唐六典》记载,朝食的标准根据官员的品级大小而定。比如,一桌四、五品官员的伙食标准是:2升米,2升3合面,1.5升酒,3分羊肉,2颗瓜,7盘菜,还有油盐酱醋等各色调味品;六品以下的官员午餐标准稍低些:2升白米,1升1合面,1升酒,油三勺,5盘菜……从这些记录来看,这个工作餐的标准还是不错的。

午饭总算是有着落了,在哪儿吃是个问题。这事儿唐太宗也考虑到了,下诏“所司于外廊置食一顿”,命令朝廷相关部门在朝堂外廊设食招待朝官们一顿,以示慰劳。由于吃饭的地点在堂外的廊庑下进行,所以这种工作餐也叫“廊下食”。

“廊下食”发展到后来,就成为早朝仪式的一部分,并有严格的礼仪规定。不仅有严格的官品位置排列、品食的先后次序以及揖让等不成文的规矩,而且吃相还不能太难看。如果表现得太随意,一个月的俸禄可能就没了。而且这顿饭并不是纯粹的因吃饭而吃饭,这实际上还是督促官员“议政事”的一种手段。大家趁着吃饭的工夫,聊聊公事,交流交流意见,联络联络感情,对于达到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团结协力还是很有好处的。

廊下食之后,官员们都回到本部门料理公务,这个时候,整个朝会才算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