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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说:霞浦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了!有孩子的看看!
牵动人心的《霞浦县2017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方案》出来了呀!
是啊,我的娃马上要读幼儿园了,得赶紧瞧瞧详细内容啊!登录“霞浦教育网”也能查看哦!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40号),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权利,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园”原则。
二、招生年龄
年满三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时间、地点安排
(一)发布招生通告
城区各公办园于8月12日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
(二)招生具体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县实验幼儿园、县第一幼儿园:8月19日——8月20日
县西关幼儿园、东关小学附属幼儿园、桥头幼儿园、松港中心幼儿园、松山幼儿园:8月20日
注:具体登记办法详见各幼儿园招生通告
2.审核编组时间:8月22日-8月23日
3.编组公示时间:8月24日
4.摇码时间:8月25日——8月26日(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5.招生地点:所在片区幼儿园
四.招生办法
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招生。
(一)城区三所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第一幼儿园、西关幼儿园)的招生方式:
1.申请登记条件。
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具有13个社区常住户口(新落户截止时间是2017年8月19日前),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均可到所在片区幼儿园登记:
(1)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2)幼儿、法定监护人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视为监护人,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3)家长来园登记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县实验幼儿园、县第一幼儿园、县西关幼儿园片区分布表
幼儿园 | 招生片区分布 |
县实验幼儿园(东兴园区) | 原东兴社区(赤岸大道以西,东吾路以东,护城河以南,三河路以北) |
县实验幼儿园(万贤园区) | 万贤社区、集贤社区、龙贤社区、兴贤社区 |
县第一幼儿园(城北园区) | 城北社区、俊星社区 |
县第一幼儿园(松兴园区) | 松兴社区、中乘社区、俊贤社区 |
县西关幼儿园 | 西关社区、彩虹社区、龙津社区 |
2.接收办法。登记报名的适龄幼儿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则由幼儿园安排具体时间,县教育局幼教股、监察室人员参与监督,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采取摇号方法录取。
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
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人员的子女要求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家长持规定的相关证明等有效证件于8月17日到县教育局幼教股登记审核,由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可参与登记摇码:
(1)驻守本县部队的军官适龄子女;
(2)我县星级企业、星级规模企业和新增规模企业的企业主、高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
(3)港、澳、台胞及华侨人员的适龄子女;
(4)农村教师适龄子女。
(二)城区其它幼儿园(东关小学附属幼儿园、桥头幼儿园、松港中心园、松山幼儿园)的招生方式
1.登记条件。
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具有本地户籍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均可到以上属地幼儿园登记(新落户截止时间是2017年8月19日前)。
(1)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2)幼儿、法定监护人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视为监护人,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3)家长来园登记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接收办法。符合以上幼儿园登记条件的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的计划数,经公示后无异议则予以直接录取;若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幼儿园安排时间,县教育局幼教股、监察室人员参与监督,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采取摇号方法录取。
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在东关、桥头、松港、松山幼儿园未招满的情况下,可自行到其中一所幼儿园登记,或到城区民办幼儿园就读。
信息来源:霞浦教育局、霞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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