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杀人偿命应该是再清楚不过的法则。当年刘邦进入关中,第一件事就是约法三章,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杀人者抵命。但是,在古代日本,杀人却不用偿命,而且还要再杀6个才能抵命。在日本江户时期,明确记载了一个案件,就是一位町人当街杀人。被告到官府,而审理的县官判决,无罪释放。

倒不是因为这被杀的多么十恶不赦,而只是因为被杀的人属于贱民,而当时江户时代的法律规定“一个町人的命相当于7个贱民的命”,因此,这位町人只杀了一个贱民,那么还要杀六个才能让町人抵命。而这位町人只杀了一个,自然无需处罚。很多人要问了,啥是町人?啥是贱民呢?

其实在当时的日本町人指的就是百姓,主要包括士农工商四个阶层,这属于一般的民众。而贱民最早产生于战争,当时的俘虏和战败者成为贱民,他们主要以屠宰,刽子手,殡葬业等,还有就是无业游民,乞丐,都是属于贱民一类。而且当时的贱民不能与百姓通婚,只能世代是贱民。

而且基本居住在与世隔绝的荒凉之地,类似于现在印度很多低种姓人居住的地方。在当时的日本,贱民是不可接触人种,而且在性命上都低人七等。也就是说,当时一个农民或者卖炊饼的商人,一言不合杀了6个贱民,都不用犯什么罪,直接释放,等杀够七个,再来抵命。

而且当时不光如此,对于百姓以上的武士阶层也是这样,杀人不用偿命,而只因为3个字。当时的武士都可以佩刀,而且武士当时杀人有个“无礼讨”3字原则,也就是说武士可以随意杀掉一个人,只要他对武士无礼。而无礼这个尺度又很难把握,因此,大部分的百姓和贱民看到武士基本上绕道走,武士跨刀基本走左边,百姓躲避基本走右边。

但是,还是无法避免因为踩到武士木屐,或者弄脏武士衣服,而被武士以无礼当场杀掉的案件。而此案件武士是不用付刑事责任的,所以现在能理解后来的武士为啥那么牛了吧?而且更惨的是当时的武士买了把新刀,就会试试此刀的锋利程度,也会任意杀个人试试,这个时候被他看见的也就白死了。所以啊在“无礼讨”3字准则下,其实武士杀人是不用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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