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美满的婚姻,这也是人生最大的追求了。不过现实生活中,总有很多想不到的原因,夫妻没了感情,最后闹到离婚这一步。对于确定要离婚的,财产则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那么首先来看看夫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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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其实也是一种特有的财产,可以看作是夫妻一方具有所用权的财产。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时,个人财产是不能分割的。其中有4类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不予分割。

1、在结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顾名思义,就是在结婚之前,夫妻双方就获得了这部分财产。包括个人劳动所得、通过继承和赠与获得、具体比如房屋、储蓄等。这部分财产都结婚之后,随着生活持续下去,自然消失。如果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分割,则不受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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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婚之前各自为结婚准备的物品

在结婚之前,双方都会为结婚做准备,准备不少的物品等,比如说家具等。这是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只要不是在婚后产生的财产都是婚前财产。

3、在结婚登记之前获得的结婚礼品

结婚时亲友都会赠与礼品,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是明确赠与一方的,在赠与合同中指出,赠与这一方,另一方则没有权利享用。其实这样的好处,在于防止另一方滥用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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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特殊情况的个人财产

具体到个人衣服、鞋帽等,对于复转军人来说,复员费、转业费和医疗费等,都属于个人财产。政策规定,对于个人专用物品,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也会按照个人财产分割。个人物品具有专用性,划定为个人财产,也体现出购买物品时双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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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易,婚姻更不易,祝愿每个人都有好的婚姻。但万一没了感情,到了离婚之一步,对于财产分割一定要明白,以上这几种属于婚前特有财产,也就是个人财产的情况。属于自己的要拿到,不属于自己的在咱不要。来时甜蜜,离时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