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有一则大新闻,说是有一个健康少女十五岁离家出走后数十年家人都没有找到她,后来有网友上传一残疾人唱歌卖艺的录像,被人发现长得很像出走的少女,少女的家人急急忙忙赶去认亲,最后发现时一场误会,该卖唱女子为先天残疾人士,卖唱补贴家用,并非人想象中的走失后被人折磨残疾从而加以控制成为赚钱工具。
然而民众对这件事的关注,也可以证明反映中国历史上曾经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拐卖儿童致残后行乞,在古代有专门术语,叫“采生折割”。这种情况,古已有之: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的一天,江苏震泽县的市桥上出现一个少女,年十五,美貌但是无足。她长跪乞讨,至黄昏仍一无所得,于是开始哭泣,还喃喃自语说:“今日必被打死”,声音甚是凄惨。有五六个路人怀疑,就躲在附近伺察。 晚间,果然来条大汉,将少女背起就走。几人暗暗跟踪,随其行至城外河下,遥见一条船内,还有三四个童男女,也都断臂残肢。撑船者五六人,都是大汉。跟踪者立刻通知巡役前来捕拿,大汉们纷纷跳水逃跑,只逮住一个大汉,不过残疾少女和儿童们都获救了。
(以下有些图片可能引起读者不适,请注意)
巡役询问之下,才知这些孩子自小被拐,麻醉后以刀致残,然后带往各地乞讨。先前的无足美貌少女,正是震泽县一绅士家七年前失踪的女儿。
这个悲惨的故事出自文士常辉写的《兰舫笔记》,他还写道:“余巷在都中,每见有怪人,种种奇形,或短至二三尺,或有上身而无下身,或反臂膀,或独足,种种奇形……”可见“无足少女行乞案”并非孤例。
“采生折割”是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了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人为地制造一些残废或“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借此获得路人施舍的大量钱财。
“采”就是采取、搜集;“生”就是生坯、原料,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折割”即刀砍斧削致残身体。简单地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他方法把他变成奇形怪状的残疾人或者人兽结合的怪物。
“采生折割”是有一套方法的,首先得找到原料、生坯。一般说来,青壮年的男子不找,女子也不找,因为男子力大势猛,不易抓住,又不易驯养,而女子在古代是极少在街市上抛头露面的。故而乞丐中的歹徒主要是针对老人和儿童。“采生”时,往往利用种种骗术,像家里人突出恶疾,家中发生急事,或者用物品去引诱小孩。一个行骗,几个人同时放风,得手后立即开溜。
“折割”的方式,则是个千奇百怪,手法极其残忍。据《清稗类钞》记载: 乾隆时,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眼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
这是一典型的“采生折割”而人为制造的残废——“人狗”。
后长沙县令荆某遇见,与之交谈片语后,令役夫引至县衙,细加盘问,并以严刑相威,两个牵“狗”的乞丐才说出了他们是怎样“制造”这个“人狗”的经过,手法之凶残,简直令人发指。
恶丐供认:此犬乃以三岁幼孩作成。“先用药烂其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服之,内眼以药,使创平复,则体行犬毛,而尾出,伊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所杀小儿无数,乃成此犬。 荆县令又盘问“木人”有何用场?这恶丐回答说:“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为之,令之作丐求钱。” “
据《清稗类钞》上记载。“乾隆辛巳(1761)年,苏州虎丘市上有丐,挈狗熊以俱。狗熊大如川马,箭毛森立,能作字吟诗,而不能言。往观者施一钱,许观之。以素纸求书,则大书唐诗一首,酬以百钱。 一日,丐外出,狗熊独居。人又往,与纸求写,熊写云:‘我长沙乡训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亡,势血淋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狗血相胶粘,永不脱,用铁链锁以骗人,今赚钱数万贯矣,’书毕,指其口,泪下如雨。 众大骇,擒丐送有司,照采生折割律,杖杀之。押‘狗熊’至长沙,还其家。”
恶丐们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悲剧。
用种种方法,把人变成动物的形状,以此吸此观众,虽然钱来得快而且多,但终究很容易为人识破,风险太大,往往是乞丐中的亡命之徒爱干,这也只是“采生折割”中的一种。在这一行当中的乞丐,更多的是用其他办法,主要手法就是毁坏人的五官四肢,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去骗钱。这和改相求乞完全不同。改相求乞是自己装成残疾,像献苦肉(手脚装成脓疮烂毒)、来滚(瘫痪)、过逢照子(瞎子)、画指(改装)等。在恶乞们眼里,自作自受,未免太辛苦,不如用他人的身躯玩真的,那才会滴水不漏,财源滚滚呢。
他们把拐骗来的人,戮瞎眼睛,或者毁容,砍去一膀一腿,扮作一家人,四处行乞,作出种种可怜状,捞取钱物。
清末民初之际,国家战乱,政府的治安控制力下降,拐带人口之风日渐昌盛,尤其长江流域一带,自成都、重庆而下,直到黄州,屡有被拐之事。这些歹徒成帮结伙,彼此相交,环环相扣。按他们的黑话,妇女被称为“条子”,小孩是“石头”,拐到人后,送上船,一切早就办理妥当,连船夫也掺乎其中,像一条龙服务似的,甚至能金钱贿赂各地捕快。这些拐人的歹徒中不少是乞丐。拐骗到的人专为“采生折割”之用。
当时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个乞丐用拐来的儿童做成一个畸形的大头人,哄动一时。他的办法又损又绝,令人匪夷所思。这乞丐先买来一个大缸,恰好把孩子装进去,脑袋露在外面,在缸的下敲去一大块,作排泄用。孩子在里面动弹不得,过几年把交缸砸破。孩子只长脑袋不长身子,活脱脱一个大头宝宝,因为四肢不能活动,完全萎缩了,胳膊腿软得像棉花,可以随意摆布。如引怪物,带到哪里,都会引来一大堆好奇的围观者。就是抓住也没招,他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人生下来就这模样。
乞丐既是五方杂处,人鬼混杂之所,自然就与江湖黑社会,盗贼之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有些丐帮形成以后,乞丐们与各类犯罪分子的联系就更紧,有些丐头、帮主本身就是流氓强盗出身 ,“采生折割”是乞丐行为中流氓行径的极端表现,它的残忍凶恶不仅是反社会的,更是反人道的,乞丐在这种罪恶的勾当中泯灭了天良,蔑视了人道,亵渎了文明,他们的角色形象被世人定格为可憎、可恶、可怖的“另类”,大约也与此种罪恶营生脱不开干系。
如今中国治安环境稳定,已经很少有这种情况了,但在大街上放眼望去,是不是依旧会有很多残疾人在进行乞讨?这些残疾人大部分不是采生折割造成的,但绝大多数都不是自己愿意出来风餐露宿乞讨的,很多都是有专门上门收购残疾人的丐头违背残疾人的个人意愿,用一定的金额把残疾人从其家人手中卖出来,将他们带出来进行乞讨。人们对残疾乞讨者的善心和同情心究竟落到了谁的手里?是真正需要帮助的残障人士还是在背后控制他们的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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