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拆违拆临”工作的进行,济南不少存在几十年的农贸市场被取缔。这些农贸市场大多们占用道路,容易造成交通阻塞,并影响市容观瞻,但曾给人们的生活确实给百姓生活带来了诸多方便,沉淀着满满的回忆。
春节前夕,农贸市场往往人头攒动。(资料片)
早期农贸市场已消失在旧城改造中
1949年5月,济南市政府公布《济南市摊贩市场及集市地区的规定》,确定农贸市场13处和摊贩集中零售点若干处。1958年农贸市场被取消,出现了进城卖农副产品的农民随意在街头售货现象。1959年,济南发布《济南市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加强城市卫生管理保持市容整洁的布告》,规定城市摊贩要有摊贩证明,来城市售货的农民要持公社自产自销的证明,要在指定的摊贩市场经营,不准在沿街两侧和游览区堆售。
1962年2月市区的市场被关闭,但明关暗开,7月底又自发形成小型市场若干处,至9月,北坦、昆仑街等5处市场和老东门、皖新街等8处摊点群先后恢复。1963年对集市贸易进行了整顿,同年4月,颁发《济南市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南门、北坦、昆仑街(包括北大槐树)、老东门、国货商场为集市贸易点;并规定固定商贩必须按核准地点设摊,流动商贩必须按核准线路活动,不准在主要交通干线、车站,码头、游览地区设摊和流动叫卖。
那些年,人们用过的国货化妆品。(资料片)
文革期间,济南市区农贸市场全部关闭。1979年,市革委会颁发《关于开放集市贸易和加强市场管理的通告》后,开设南门、红桥、营市街等13处农贸市场。1980年又开设通惠街、自由大街、青年桥、东舍坊、英贤桥市场,同时将苗家巷市场迁至黑虎泉北路北端东侧。
这些小商品市场老济南都光顾过
1982年12月20日市政府颁发《关于在济南市区开辟小商品市场的决定》,确定在人民商场十一段、杆石桥附近、自由大街十字路口、铁路医院南侧、市中心医院南侧、芙蓉街、大观园商场内、中大槐树北街和北坦菜市场内开辟小商品市场,在工人新村中街开辟综合市场,取缔省中医院门前的摊点群,整顿山医附院路南的摊点群,将山师东路以北的摊点群迁至该路东侧。
济南市城建局于1983年2月印发《关于设立小商品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小商品市场占用道路、搭盖棚厦、设置栏杆、修建临时办公室等,均由市场管理部门到所在区城建局办理手续,经市城建局核查颁发许可证后,方可在指定地点设置、搭盖;如需扩大、缩小占用范围或增加、拆除临时设施亦需要另办手续,凡不办手续的按违章处理。
民族大街市场已经数次改造。(资料片)
《通知》要求,对应收占用道路费的市场,市场管理部门应根据收费标准向区城建局分期交纳,而不交占用费的市场,市政设施维修费由市场管理部门负担。市场的一切设施应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如因工程需要拆迁,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索取补偿。市场占用范围内的道路等设施应加以爱护,如有损毁由市场管理部门照价赔偿。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市场管理,搞好市容卫生。
1983年,济南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管理的通知》,规定不准在纬二路(堤口路至二七新村)、解放路、泉城路、共青团路、经四路、经二路、车站南街、大明湖路西段、趵突泉北路、经七路(纬一至纬十二路)、黑虎泉西路、青年东路、纬三路(经三至经一路段)、纬四路(经三至经一路段)、经十路的五里牌坊路段、段店路口、工业北路的西头路口,以及天桥两侧、大观园南门、顺河街(杆石桥至普利门路段)、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广场摆摊设点,杆石桥、青年桥、青龙桥、林祥桥、英贤桥、普利桥、新桥、少年桥、西门桥、成丰桥的25米范围内也不准摆摊设点;其他道路和地区由城建、工商、公安部门按照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卫生、方便群众、便于经营和各方兼顾的原则共同勘定。据此,市、区城建局与有关部门配合行动,取缔了纬二路、泉城路、经二路、青年东路、少年路等主要道路上的摊点群,还取缔了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内的摊点。
堤口果品批发市场。(资料片)
山师东路三十年前就有农贸市场
1986年1月,市政府转发《济南市城市道路、桥涵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一般不准在城市道路上建立农贸市场,在少数不妨碍交通的路面上设立农贸市场,必须经市城建、公安、规划、工商管理部门联合选点,报市政府同意,由市城建管理部门发许可证后方可设立;经批准在道路上建立的农贸市场,暂免收取占用费,但占用路段的市政设施养护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并保持市政设施和树木、绿地完好无损。为此,1986年将天桥综合市场迁至无影山南路,增设了山师东路、七里山、纬七路、洪家楼农贸市场。同年6月市工商、公安、环卫、城建等部门又联合采取措施,共劝阻乱占道路商贩63起,对经劝阻不听者罚款356元,清除违章占用道路108平方米。
曾经的凤凰山大集。(资料片)
1986年底,有关部门在市区共同勘定农贸市场33处,占用各种道路65694平方米。分布南有二七新村、七里山南村,北有工人新村、师范路,东有黄台路、洪家楼,西有纬十一路、营市街,中部有自由大街、南门等市场。另有摊点群2051个。它们分布在主要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区,占地面积最小者1.5平方米,最大者300平方米。农贸市场内设有钢架、塑料棚和商亭、售货台,阴雨天照常营业,而摊点群具有活动面广,流动性强的特点,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但因它们占用道路,尤其摊点群不仅占用人行道,且时常占用快、慢车道,造成上下班时间路口、桥头交通阻塞,并影响市容观瞻,这是其弊病所
(作者:风华齐鲁-张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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