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49岁的李女士前些天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仅没有及时将身受重伤的李女士送医救治,反而逃离现场。日前,肇事者已经被警方抓获。
李女士在城西的一家企业上班。7月12日深夜11点多,她从家里骑电动车去单位上夜班。11点54分,李女士行驶到了城区古田路前进桥东侧时,与对面驶来的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
路边的监控记录下事故发生的经过:当晚11点54分,一辆沿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逆向行驶的电动车与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的李女士发生碰撞。两车发生碰撞之后,李女士连人带车重重地摔倒在地,另一辆电动车倒在了护栏上,骑车女子也摔倒在地,不过很快就站了起来。监控画面中随后出现了两女三男,他们到李女士身边查看情况后,其中一名女子帮忙将卡在护栏上的那辆电动车扶了起来。之后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肇事的女子骑电动车逃离现场,紧接着那两女三男也离开了现场,留下李女士一个人倒在路上。
还算幸运的是,三四分钟后,李女士的一位同事路过该路段发现此情况,立即拨打120和110。由于李女士头部遭到重创,脑浆溢出,医院当晚就实施了开颅手术。医生说,如果晚送来几分钟就没救了。
肇事者究竟是谁呢,警方立即展开了侦查。
据姜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长王雨根介绍,事故现场的遗留物和路面监控显示,肇事的是一辆装有红色遮阳蓬的红色电动车 ,民警对肇事电动车的来车方向进行追踪,发现该车是从姜堰城区正大路过来的。李女士的家属得知此情况后也积极配合调查走访,最终查到了肇事电动车以及骑车女子的清晰影像。民警根据监控拍下的该女子的衣着打扮和行为举止,初步确定其有可能是舞蹈爱好者。
经过连续多日的调查走访,7月16日晚,姜堰交警终于在李女士家属的配合下找到了肇事的61岁女子严某。
那么事故发生后,严某到底为什么会离开现场呢?严某的回答竟是以为李女士没什么大伤,“一时糊涂就走了”。
严某的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昨天下午,李女士的丈夫专程赶到姜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办案民警赠送锦旗致谢。
李女士尚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姜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长王雨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就算是夜晚交通不繁忙的时候,骑非机动车也不能图方便逆向行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切忌怀着侥幸心理而选择逃逸,不要以为公安机关无法掌握非机动车的行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违法,就要面临法律的惩处。
《姜堰日报》全媒体记者 应婷婷
特约记者 赵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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