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人犯了重罪后,死刑算是种刑之最了,但这种刑法虽然结束了犯人的生命,可惜死的太过于痛快,不能给人精神上的折磨。于是,各国家的统治者们,为了严格法纪,创造出很多残忍的刑法出来。
古埃及的动物刑法:
犯了重罪的人,被集体拖到鳄鱼池,四周的观众是其他非死刑犯人。看到死囚与鳄鱼搏斗的场面,鲜血淋淋腿都被下软了。这种方法确实能让犯人胆寒,出狱之后再也不敢轻易犯罪了。
欧洲人的饥饿面具:
也称之为饿刑,就是把人活活饿死,只是这个面具是用生铁打造的,罩在人的头上,口腔内会塞进一条铁舌头。人可以正常呼吸,但上下颚无法闭合,自然不能进食。为了让人更难受,还经常把美食放到他们的面前,闻到香气同时饥饿难耐的人,会把整块食物硬塞进喉咙,卡主食管噎死的也大有人在。
中国人的肢解:
这个听起来大家都能懂,每个朝代执行的方法却截然不同。据记载汉朝之前的奴隶社会时期这种刑法最为残酷。施刑者变招花样的把人的身体逐步切掉,如手、脚、鼻子、耳朵等等。然后再用金疮药进行止血,放进大瓮之中禁锢,等转天在肢解其他地方,然后在涂药。周而复始需要一周的时间,人的四肢全部失去,在无比痛苦中等待死亡。
这些匪夷所思的酷刑随着人类文明进程的发展,基本上100多年前就全部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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