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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当了老赖,结果外出旅游时,买高铁票被拒绝。江苏徐州一名公司老板不但不反思自己的行为,居然拿起了电话,对法院承办法官破口大骂半个小时!近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徐州一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孟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万元。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法院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身自由就会受到各种限制,例如:

1、老赖想要坐飞机到国外旅行、想要快一点到达目的地,订一张高铁票,想要睡列车的软卧去游玩,不可能;

2、想要买房去银行贷款或者想要办一张信用卡,梦想一卡在手可以天天剁手,小编告诉你,没门;

3、想要享受高级酒店的服务,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清醒一点吧,不可能的;

4、想要投资做生意,想想就好,不要做白日梦了。

对老赖的人身限制还有很多,小编就不一一列举了,不得不吐槽,老赖有钱不还,还想进行高消费,还想享受人生的美味,良心过意得去吗?良心不会痛吗?有借就有还,这是诚信问题,一个人没有了诚信,是无法立足社会的,《我顾问》在这里奉劝老赖,不要心存侥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怎么逃避责任,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