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1

高温天气用水难?

政府来帮忙!

日前,甘肃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21条留言作出回复,其中,宁县和正宁县分别答复了网友关于夏季用水的求助。

宁县一名网友反映,该县桌子头村断水,就连吃水也要走几公里去拉水。对此,宁县县委办公室回应称,由于进入高温季节,农业灌溉、群众生活需水量急剧增加,加之供水站供水主管道水管破裂,导致临时停水。经过48小时紧急抢修,现已正常供水。目前,桌子头村委会向宁县扶贫办争取人畜饮水项目,此项目将彻底解决群众吃水困难的问题。

另一位网友则反映,正宁县三嘉乡狼牙坬村秦曲组水塔被拆,村民饮水成问题。正宁县对此做了调查,表示该水塔因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4月进行了拆除,计划重建。目前,工程开工建设,底基已打好,预计8月中旬可建成投用。

其他网民留言选登如下:

网友留言

恳求能为我们批准一个暑假,对于暑假补课我们感到非常痛苦。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近期,我办接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林铎的留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反馈给您: 一、调查情况 经查:镇原中学现有790名高三学生在参加暑假补课,56名教师授课,从2017年7月17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暑期补课共计15天。本次补课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庆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三自愿”(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资源)原则,补课前征求了教师、学生、家长意见,征得同意后,严格限定补课天数和收费标准,由县教体局审批备案后实施,不存在违规补课现象。 二、处理意见 责成县教体局负责,进一步做好涉及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工作,用好用活教育教学工作的方式方法,既尊重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网友留言

尊敬的林铎书记好,本人系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新天镇李寨村村民,于2016年3~8月份参加嘉峪关市政公司承建的嘉峪关火车站南面锦绣嘉园住宅小区建筑工程,从事钢筋绑扎工作,日工资220元,拖6000元工资,多次讨要,一再推拖。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您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经嘉峪关市人社局督促用工单位,现已得到解决。嘉峪关市建筑工程公司已于2017年7月23日将拖欠的6000元工资打入您的个人帐户,得到您的确认并向嘉峪关市人社局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

网友留言

尊敬的林书记,我是泾川县高平镇董家村洼里社一村民,家里五口人,父亲将近七十,脚跟骨刺,走路疼痛,儿子刚出生省妇保健院确珍为笨丙酮尿症,一年两万左右,为了孩子我请低保无人理,15年全村评选为三等低保,去年妻在平凉市二院珍断为胆结石,我在县医院确珍为股骨头坏死。不知什么原因村上今年六月取了我低保,为了生活和孩子我是否能申请为一等低保,希望领导为我解决一下。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由包村领导带队、包村干部和民政办工作人员参与,村干部协助,于7月27日入户走访调查,经调查:董家村洼里组村民董XX,全家5口人,本人37岁,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某工厂当保安,月工资1800元以上,年工资性收入21600元,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本人反应自己患股骨头坏死但不能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妻子陈小花现年30岁,在家务农,以前患过胆囊炎现已康复,女儿7岁上小学二年级,儿子5岁上幼儿园,患丙苯铜尿症,每天需添加服用维思多复营养粉,一季度需一箱多,约2000元,是家庭主要开支,其父亲66岁,据本人说腿部患轻度骨质增生,不能提供诊断证明,现行走正常。根据《泾川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泾政规字〔2014〕2号)文件规定,凡具有我县常住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居民,可申请低保。一类低保对象必须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二类低保对象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根据你户家庭状况,你和妻子均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有一定收入,不符合一、二类低保认定条件,鉴于你因儿子患慢性病,支出相应增加,生活上有一定困难,可以继续纳入农村三类最低生活保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感谢您的阅读。